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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人口委[2010]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各局、(集团)公司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计生委),委属各单位及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一○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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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2010年,上海人口计生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改革创新,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一二三四”的总体思路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落实中央《决定》和市委《意见》,围绕“一条主线”即贯彻落实“五个确保”、推进统筹解决上海人口问题,强化“两个注重”即注重提高人口素质、注重优化人口结构,着力抓好“四项”重点即科学编制“十二五”发展规划、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体系、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深化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以综合改革为动力,进一步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成功举办上海世博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四个中心”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2010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以赴配合办好世博会,创造良好的人口发展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网络队伍和宣传教育优势,深入开展“人口计生与世博同行”活动,主动服务世博、参与世博、奉献世博。全面加强人口计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计划生育民生持续得到改善。加强人口计生迎世博采访线建设。积极推进人口文化和新型婚育文明建设,大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展示“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世博主题。认真抓好人口计生信访,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加强上海12356阳光计生咨询、研究和综合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加强人口计生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召开2010年度上海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驻沪领馆通报会,展示中国负责任人口大国的良好形象。加强人口计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在迎世博、办世博和服务世博中全面提升窗口服务质量。 二、加强统筹协调机制建设,完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 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推进。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编制城市规划、构建城市体系和公共设施配置等有机结合,坚持调控人口规模与提升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优化人口布局并举,更加注重提升人口质量和优化人口结构。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加强绩效考核和评估。加强市和区县两级人口计生工作的综合协调机制建设。抓住《公开信》发表30周年的契机,加强高层倡导,组织开展重大主题社会宣传活动,推进干部人口理论教育,进一步树立“大人口”意识。加快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开展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区创建活动,推进体制机制、政策制度和服务管理创新。 三、科学编制“十二五”发展规划,积极推进研究成果转化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高质量编制上海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围绕上海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社会建设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深入推进人口重大战略问题的前瞻性、实证性和政策性研究,破解人口与发展之间的矛盾。完成国家“十二五”人口规划重点课题研究。完善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和政策性研究的长效机制,积极推动研究成果转化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政策、制度、项目和措施。各区县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区域人口重大问题研究,编制好本区域“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认真开展“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督查。 四、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修订上海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结合实施上海市居住证制度和“两个实有”全覆盖管理,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探索分类分层管理模式,控制和减少违法生育现象。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做好流动人口信息监测和全员流动人口统计,完善流动人口源头互动、有序管理机制,深化省际之间、特别是泛长三角区域内协作,在全国“一盘棋”工作中走在前列。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五、加强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 积极推动修订《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加强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依法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政策,进一步健全本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研究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退休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办法。推进建立奖励扶助标准与经济发展和财力水平相挂钩的机制。探索低成本、可持续的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障和服务机制。推进生育关怀行动,完善本市独生子女保险计划。继续做好扶助独生子女困难家庭专题彩票的发行工作。发动社会力量,关心关爱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 六、落实优生促进工程和婴幼儿早期启蒙工程,推进人口计生公共服务转型升级 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质提速。全面实施优生促进工程,积极开展宣传倡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均衡营养等重点工作,加强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稳步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形成工作规范。深化社区0-3岁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继续开展市级优生优育指导服务示范单位和中国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创建工作,探索开展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和培养工作。推进全市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机构标准化和服务能力建设。探索具有国际理念和上海特征的家庭计划指导模式。探索建立覆盖“六期”人群的全方位、多元化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机制。落实全国计划生育示范服务站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生育调节、优先优育和生殖健康等方面的科技攻关,保持上海计划生育科技在全国领先的优势。完善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制度,推广免费计划生育药具易得工程。推进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试点工作。加强和改进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人口计生宣传、服务和管理工作。 七、大力推进人口计生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启动建立上海市人口发展监测体系 立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拓展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提升能级,完善相关部门之间的人口信息共享机制。改进全员人口个案数据采集及更新维护机制。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核查,提高人口基础数据质量。加快建立上海市人口与发展决策支持系统,加强人口发展的综合调控能力。配合国家开展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PADIS)建设。不断完善实有人口统计制度,做好人口出生预报、人口发展预测。启动建立上海市人口发展监测体系,实施人口安全预警预报。开展人口计生专题抽样调查和专项统计分析。协助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八、强化人财物保障,推动人口计生事业持续发展 完善法定增长、保障有力的人口计生财政投入机制。把更多的人口计生公共财政资金投向人口计生公共服务、利益导向机制建设、人口战略研究和政策研究、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和人口计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稳定和加强各级人口计生机构和队伍,大力实施“强基提质”工程。继续推进按照常住人口配备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出台有关实施意见,运用多种措施和多种渠道,增加人口计生工作力量,不断健全和巩固五级人口计生工作网络。深入开展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和社工队伍建设,抓好各级人口计生干部业务培训。开展人口计生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发挥典型示范带动效应。 九、加强自身建设,推动人口计生部门职能转变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三定”新规定,坚持依法履职,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进一步解放思路,改革创新,真抓实干,锐意进取,统筹推进人口计生工作。注重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增强工作合力,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强化基层基础,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关注舆情并做好应急处置预案。推进市人口计生系统事业单位改革,抓好有关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培育、支持和推动计生协会、人口学会、人口福利基金会、计生用品管理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建设和发展壮大。全面加强人口计生系统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树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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