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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凉市委、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意见


【颁发部门】 平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平发[2010]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为了切实做好新时期全市民族工作,进一步促进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加快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1.充分认识加快民族乡村发展的重要性。加快民族乡村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任务。全市各级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促进民族乡村发展的重要性,以加快民族乡村发展为目标,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大对民族乡村的帮扶力度,促进民族乡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发展。 2.不断提高加快民族乡村发展的责任心。我市是一个多民族散居地区,少数民族达33个、16.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7.3%;9个回族乡有120个行政村,654个合作社,总户数27784户,人口12.59万人;少数民族群众分布在全市7县(区)近10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500多个村(居委会),呈现出种类多、占比大、分布广的特点。可以说,没有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的发展进步,就没有全市的科学发展和繁荣进步,没有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的团结稳定,就没有全市的和谐与稳定。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快民族乡村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和共同责任,尽快帮助改变民族乡村经济发展缓慢、社会事业相对滞后的问题。 3.切实增强促进民族乡村发展的紧迫感。近年来,在全市各级的共同努力下,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2009年,全市9个回族乡国内生产总值达到8.7亿元,财政收入2888.1万元,分别比“十五”末增长90.7%和97%;粮食总产量69772吨,人均产粮554.8公斤;农民人均纯收入2522.6元,比“十五”末增加670.4元,增长36.2%;9个回族乡所有村、社全部通了电,45%的村、36.9%的社通了等级公路。但是,我市民族乡村发展中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发展滞后,产业结构单一,发展后劲不足;贫困面大,因灾、因病返贫等问题突出;生产条件差,道路通行能力不足,农田水利设施欠账较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水平低,师资力量薄弱,公共服务配套不足,人均受教育程度低;信息闭塞,人才缺乏,劳动力技能不高,农民人均纯收入差距较大。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和制约了全市的快速发展,必须高度重视,以积极主动的精神和富有成效的工作,认真加以解决。 二、着力改善民族乡村基础设施条件 4.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力度。要将民族乡村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入全市中长期发展规划,在项目申报、审批、投资等方面予以倾斜,实施一批对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起重大带动作用的基础设施项目。在民族乡村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应根据实际,免除乡村配套资金。通过加大对民族乡村各类项目的倾斜支持,确保全市民族乡人均生产总值和少数民族群众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实现与全市发展同步。 5.着力改善民族乡村交通设施条件。通过争取项目支持、动员群众投工投劳,着力改善民族乡村交通状况。2010―2012年,在民族乡村投资33629万元,修建公路76条、582.3公里,实现民族乡全部通油路,90%以上的民族村通客车。 6.着力解决民族乡村饮水安全问题。加快民族乡村水资源开发,加大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力度。2010―2012年,在民族乡村实施10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2.79万少数民族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其中,2010年实施2处,解决0.34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2011年实施4处,解决1.17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2012年实施4处,解决1.28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 7.加快民族乡村小城镇建设步伐。做好重点集镇建设规划,在项目安排、政策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适当提高补助标准。以建设和完善一个农村集贸市场、一条文明路或商贸街为主要内容,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2010―2012年,为全市少数民族群众安排危旧房改造1520户,其中2010年安排522户,2011年安排515户,2012年安排483户。在崆峒区大寨回族乡、寨河回族乡实施异地搬迁工程350户、1310人。同时,要加强民族乡村生态环境建设,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三、大力扶持民族乡村经济发展 8.加快发展民族乡村优势产业。扶持发展特色农业、畜牧业和绿色生态农业,壮大主导产业,培育龙头企业,推进产业化经营。2010年,扶持发展百头养牛社5个、10头以上养牛大户130户,肉牛饲养规模达到13万头;2011年,扶持发展百头养牛社7个、10头以上养牛大户150户,肉牛饲养规模达到14万头;2012年,扶持发展百头养牛社8个、10头以上养牛大户200户,肉牛饲养规模达到15万头。到2012年,全市9个回族乡肉牛饲养量和出栏量分别达到15万头和5.3万头,建成标准化养殖小区40个、冻配点10个,年冻配肉牛1.5万头,加工玉米秸秆20万吨,秸秆饲用率达到80%以上,青贮窖覆盖率达到95%以上。坚持分类指导,扬长避短,大力培育发展优势产业,到2012年,每个民族乡都建立起1―2个特色明显、优势突出、支撑作用较强的支柱产业或优势产业,带动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9.大力发展民族特色经济。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群众喜商善贾的特长,从政策上优惠,服务上优化,扶持发展民族特需产品制作、皮毛贩运加工、民族餐饮业等民族特色经济。支持和鼓励民族乡村发展壮大非公有制经济,鼓励民营企业到民族乡村投资创业。民族乡村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围绕重大建设项目做好支持和服务工作,积极开发地方优势产业和相关配套产业。大力开展劳务输出,增加少数民族群众收入,为民族乡村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10.加大财政及金融支持力度。通过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财政转移支付、民族优惠政策财政转移支付以及其他方式,加大对民族乡村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每年为每个民族乡落实20万元转移支付资金、10万元公用经费和3万元办公经费,支持民族乡党政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除省、市财政补助资金外,县(区)每年也要安排一定数额的配套资金,扶持民族村社加快发展。加大农业专项资金争取力度,每年至少为民族乡村争取小农水、种养业、乡村道路建设等项目一个,落实扶持资金10-20万元。加大对民族乡村金融扶持力度,引导协调国有商业银行及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支持民族乡村重点项目和新农村建设。完善扶持民族企业和民族传统手工业品生产发展的优惠政策,在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上予以照顾,各级财政安排的企业贷款贴息,要优先支持民族企业发展。 11.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把少数民族贫困重点村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主战场,以整村推进项目为依托,以改善基础条件、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和提高农民素质为重点,创新机制,加大投入,不断增强民族乡村自我发展、自我积累的能力。着力抓好整村推进项目建设,对9个民族乡没有实施整村推进的46个贫困重点村,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的原则,逐年分期分批实施;对实施过整村推进的36个重点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抓好项目后续管理,不断巩固完善和提高。重点实施好五改三建、移民搬迁、小型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成“五改三建”4000户,移民搬迁500户2200人,建成集雨水窖1000眼,新建沼气池2000座,配发太阳能灶1000台。进一步完善民族乡村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扶持少数民族乡村发展牛、果特色产业,建成温棚牛舍2000座,引进良种基础母牛2000头,扶持栽植优质果树经济林5000亩,种植中药材3000亩,发展蔬菜大棚1000座。通过扶贫开发,力争到2012年使0.5万户、2.2万少数民族贫困人口整体实现稳定脱贫。 四、全面发展民族乡村各项社会事业 12.大力推进民族乡村教育事业发展。持续巩固和提高民族乡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加快寄宿制学校建设,到2012年,实现民族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全覆盖。加大对民族教育的投入,市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用于民族乡村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逐步改善民族乡村办学条件。加快民族乡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初中校舍改造步伐,重点实施9个民族乡10所初级中学校舍安全工程和22所民族村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改善民族乡村办学条件。鼓励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优秀师范院校毕业生到民族学校任教,对招录到民族乡学校任教的师范类院校本科毕业生,县(区)政府要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坚持落实对少数民族学生的降分照顾录取政策,加大对少数民族贫困学生和失学儿童的救助力度。在现有乡文化技术学校和农村实用技术推广站的基础上,建立职业教育培训网络,逐步做到每个民族乡的教学点都有卫星接收设备和完整的电教设备。开展民族乡村劳动力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开办劳务输出人员技能培训班、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培训班。认真开展对口支教工作,每年从市、县(区)直属学校抽调优秀教师到民族乡村支教;民族乡村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到市、县(区)直属中小学校学习锻炼。逐步提高教师学历合格率,用3年时间,通过多种方式,将民族乡教师全部培训一遍。 13.大力发展民族乡村科技事业。2010―2012年,组织实施科技项目9项,为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大力创建少数民族农业科技示范村,从2010年起,每年创建一个少数民族农业科技示范村,培育科技示范户20户。2010年到2012年,在民族乡村进行科技宣传咨询人数达到7.5万人(次),举办种植养殖及农副产品加工技术培训班9期,累计培训4.5万人(次),推广农业适用技术45项。 14.大力发展民族乡村卫生事业。完善9个回族乡卫生院垃圾污水处理、采暖等辅助设施,新建21个标准化村卫生室,争取用3年时间,解决民族乡36个行政村无村卫生室的问题。利用平凉医专高等教育资源,定向为民族乡适量培养短缺适用的卫生人才。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民族乡服务。严格执行卫生专业人员准入制度,对达不到执业资质的人员要逐步分流,到2012年,全市民族乡的乡村医生90%以上要具备乡村医生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实施城乡医疗机构万名医师对口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选派城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到民族乡卫生院开展医疗服务工作,作为晋升上一级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考核落实。2010―2012年,每年从民族乡卫生院选派一定数量的医务人员到市、县(区)重点医疗单位进修,组织民族乡村卫生技术人员到上级医疗机构累计参加3至6个月的短期培训,用3年时间,使民族乡卫生院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轮训一遍,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医疗水平。实施民族乡村农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建立较为规范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切实解决民族乡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 15.大力发展民族乡村文化和体育事业。2010年,新建45个农家书屋、2个乡文化站,使民族乡综合文化站覆盖率达100%,农家书屋全面覆盖少数民族行政村。加强民族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丰富和活跃农村文化生活,积极开展富有民族特色的文化活动。到2012年,在全市9个回族乡建成文化体育广场、文艺演出舞台和图书馆,村级文化室建设覆盖率达到50%。大力发展民族体育事业,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挖掘、整理,积极组织开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健身活动。进一步加强民族乡村体育设施建设,各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留成在使用中向民族乡村倾斜。 16.大力发展民族乡村广播电视事业。2010―2012年,在崆峒区上扬、峡门、西阳回族乡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发展卫星直播广播电视;在大寨、白庙、大秦、寨河四个回族乡实施无线多路数字微波传输工程,提高覆盖率。华亭县的两个回族乡用三年时间,将县城有线电视光缆通达到两乡政府所在地,并建立广播前端,通过有线电视光纤将华亭自办广播及数字电视信号通达到民族乡,辐射到周边村社,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98%以上。 五、切实加强对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17.健全促进民族乡村发展的长效机制。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把加快民族乡村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促进民族乡村发展规划,明确年度发展目标、任务和扶持计划,每年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落实促进民族乡村发展的办法措施。一要建立健全民族工作协调领导机制。市上成立民族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研究促进民族乡村发展的办法和措施,组织协调有关单位为民族乡村帮办实事。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民族乡村发展的组织领导。按照中央和省上有关规定,市委、市政府每五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二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管理机制。要把促进民族乡村发展纳入对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各县(区)也要把民族乡村发展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落实。三要建立健全对口帮扶机制。由市、县(区)分管领导牵头,每年分别在民族乡村召开帮扶现场会,由有关部门现场衔接和确定帮扶项目及资金,集中解决民族乡村发展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18.加强民族乡村基层组织建设。要按照《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根据民族乡村实际,切实选好、配好民族乡村领导班子,建好基层党组织,不断增强民族乡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加强民族乡村党员和干部队伍建设,采取集中培训、辅导讲座、理论对谈、实践锻炼等形式,抓好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党员干部调查研究的能力、管理民族事务的能力、维护团结稳定的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在发展经济、扶贫济困、维护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19.充分发挥民委委员单位的作用。建立和完善民委委员会制度,进一步明确民委成员单位的职责,每年召开民委委员单位会议,及时总结促进民族乡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经验和做法,通过项目带动、对口帮扶、现场办公等方式,充分发挥民委各成员单位参与、帮助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职能和作用。市民委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年初做好衔接安排,年底进行考核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对确定的项目、资金和相关工作,要按年度提出具体实施计划,与市民委衔接后,下达实施,确保落实到位,使民族乡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20.形成促进民族乡村发展的合力。市、县(区)统战和民族工作部门要搞好综合协调,提出促进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财政部门要为民族工作部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发改、扶贫、水利、林业、农牧、交通、建设、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广电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扶持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社会各界要关心支持民族乡村发展,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在全市上下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民族乡村发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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