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春节节日氛围营造工作的通知 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营造祥和、欢乐、喜庆的节日氛围,切实做好春节庆祝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所有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驻卫部队,于2月7日(星期日)前,必须在门前悬挂灯笼、国旗和彩旗。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对高速公路入口、黄河大桥、迎宾大道、沙坡头大道、彩虹大道全部悬挂国旗、彩旗。 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所有的路灯、景观灯进行清洁、维修,保持灯体美观、整齐、干净,确保2月7日(星期日)晚,所有路灯、景观灯全部开启。 由市规划管理局负责,切实做好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的灯笼悬挂和国旗、彩旗插挂工作。 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切实做好沿街营业门面及其他商业网点的灯笼悬挂和国旗、彩旗插挂工作。 由市旅游和商务局负责,切实做好酒店、商场门前的灯笼悬挂和国旗、彩旗插挂工作。 由市政府督查室进行跟踪督查,对不按要求悬挂灯笼、插挂国旗、彩旗的单位予以通报。
二O一O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