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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重大决策听证等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昆政办[2009]2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四月二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及时、高效地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务信息多样化的需求,努力打造一个行政效能高、服务本领强、工作作风硬、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府,确保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以下简称“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实施,结合昆明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等规定,认真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努力打造高效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务实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和谐昆明。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切实做到重大事项让公众知晓,重大决策让群众参与,丰富参与意见和建议的社会群体构成,拉近政府与公众的距离;进一步落实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最大限度地充分了解民情、集中民智、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从制度上保证把各级行政机关的决策和工作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做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和服务机制,及时、高效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多样化的需求,畅通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实现昆明市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 (二)公开公正原则。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过程,为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提供条件。 (三)高效便民原则。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注重实效和效率,严格遵守时限规定,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四)监督问责原则。坚持权责统一,实事求是,严格行政问责,保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实施范围 市、县(市)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五、工作重点 以政务公开和行风政风民主评议为重点,打造廉洁政府;以倾听民意、兴办实事为重点,打造服务政府;以科学决策、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为重点,打造务实政府;以优化发展软环境为重点,打造高效政府;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打造法治政府。 重大决策听证制度--行政机关在作出重大决策前组织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众参与度,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重要事项公示制度--行政机关对重要事项进行决策时和决策后的实施过程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真实地向社会公开行政机关实施的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重点工作通报制度--行政机关在推进重点工作过程中和工作完成后,向社会进行通报,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并监督其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政务信息查询制度--行政机关通过丰富和完善各种政务信息查询平台,及时、高效地满足社会对政务信息的多样性要求,最大限度地保证民众的知情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目标任务的实现,市政府决定成立昆明市人民政府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市政府目督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信息产业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新闻办等部门领导担任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和市政府目督办,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行政机关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负责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协调推进,收集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组织督促检查、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日常性工作;市政府目督办牵头负责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和重点工作通报制度的协调推进,收集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组织督促检查、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与省政府督查室的协调和联系工作;市政府信息产业办牵头负责政务信息查询制度的协调推进,收集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组织督促检查、绩效考核等工作;市监察局负责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监督检查、投诉受理和问责等工作;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开展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相关的宣传报道,协助有关部门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公开事项。 七、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2009年3月--4月)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制定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以及实施细则;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开展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宣传报道,集中强势宣传,在全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二)学习发动(2009年3月--4月) 召开全市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县(市)区政府、市属各部门、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要组织干部职工重点学习,通过集中辅导、出黑板报、政务公开栏、信息简报等多种形式,扩大参与面,提高知晓率,确保制度正确、全面、系统的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细则列入今年公务员学习培训、考试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组织实施(2009年3月开始) 1.3月1日开始,市政府启动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通过组织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活动,将涉及2009年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工作等按照省政府制定下发的四个制度实施办法适时进行公开。 县(市)区政府、市属各部门、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要坚决贯彻执行市政府制定的四个制度实施细则,凡是涉及本地、本部门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工作、政务信息,按照程序组织听证、公示、通报、查询等活动。市政府法制办组织1到2次重大决策听证;市政府目督办组织1到2次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市政府信息产业办组织完善政务信息查询专线电话的设置,丰富社会公众查询政务信息的方式方法;市政府新闻办配合各部门重点开展宣传和报道工作。 2.4月1日,开通“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电话。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政府要确保由“96128”转接过来的政务信息查询电话在工作日内上班时段有专人值守,接入答询。市政府信息产业办负责做好“96128”政务信息语音转接中心建设。12345市长热线办负责加强对各部门语音查询政务信息服务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市政府目督办负责对市级各部门、县(市)区政府查询电话接通情况进行重点督查、通报。市、县(市)区“96128”政务信息查询热线的主管部门要加强横向与纵向的沟通联系,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学习好的经验做法。同时,确定政务信息热线查询联络员,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打造一支素质高、作风硬、业务精的联络员队伍,确保“96128”政务信息查询热线高效、便捷服务社会公众。 3. 县(市)区政府、市属各部门、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空港经济区管委会根据本实施方案及市政府制定下发的四个实施细则,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意见和实施办法;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年度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目录;目录公开后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听证、公示、通报活动。4月15日前,县(市)区政府、市属各部门、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要将实施方案、实施办法和拟听证、公示、通报、查询的事项目录分别报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目督办、市政府信息产业办备案。 (四)监督检查(2009年5月) 市监察局建立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举报、投诉、监督机制,完善监督网络。坚持定期、不定期对县(市)区政府、市属各部门、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积极提出整改意见;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搞形式、走过场的,要责令整改,并视情形启动问责程序;对违纪违法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巩固提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2009年6月开始) 县(市)区政府、市属各部门、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要将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坚持常抓不懈,抓出成效。要总结近年来我市在高效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务实政府、廉洁政府建设的好经验、好办法,结合今年开展的“行政效能提升年”、“干部作风改进年”和市政府下发的四个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完善、规范,以便于公众知晓和参与的方式来公开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工作、政务信息。将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制度与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相结合,及时总结经验,挖掘和树立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着眼长远、拓宽视野,适应形势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根据县情、市情、区情和本部门的职能,结合工作实践,积极大胆进行有益尝试,创造性开展工作,不断探索实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做法,建立起运行公开、程序严密、行为规范、结果公正、监督有力、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 负责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推进落实工作的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目督办、市政府信息产业办等部门,组织力量,加强对县(市)区和部门的业务指导,搞好培训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对贯彻执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四个制度推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形成督查报告向市政府领导小组汇报。5月底前,对县(市)区政府、市属各部门、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开展一次全面的督促检查。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县(市)区政府、市属各部门、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空港经济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是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尽快成立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切实负起责任,组织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办法,明确工作重点、内容和要求,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位,确保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贯彻执行。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重点领域管理,以亟需听证、公示、通报、查询的工作为当前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切入点,以人事、财政资金、投资项目、资源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等为重点,抓好四项制度的启动实施工作。要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在对本部门行政权力进行全面认真清理的基础上,要突出重点,紧紧抓住审核、审批权和重大行政管理权以及容易滋生腐败行为的行政权力,制定本部门需听证、公开、公示、查询内容和程序,自觉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使权力行使的责任更加明晰,程序更加规范,确保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将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纳入市政府统一考核的范畴。各级各部门要结合目标要求,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考核办法,采取平时考核和年度考评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考评。一是实行月报制度,县(市)区政府、市属各部门、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空港经济区管委会于次月的5日前,将上月的实施情况报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目督办、市政府信息产业办,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汇总后报省级有关部门和市领导小组;二是实行听证、公示、通报、查询事项公布制度,县(市)区政府、市属各部门、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要在门户网站设立的专栏中公布本地、本部门的听证、公示、通报、查询事项;三是实行工作简报报送制度,县(市)区政府、市属各部门、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将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每月至少报送一期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简报。 监察部门和政府督查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行情况跟踪反馈,建立以问责制推动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落实的工作机制。对工作重视不够、推进落实不力的,对违反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应组织听证而未听证、应公示而未公示、应通报而未通报、应公开而未公开政务信息,以及听证、公示、通报情况严重失实,提供虚假政务信息等情形的主要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和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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