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塘区物价局: 报来《关于核定南宁市第四十九中学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的请示》收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中小学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价费〔2006〕376号)精神,经研究,同意该校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按下表规定执行: 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 费 1、男生宿舍楼 200 8 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 房屋结构为一房二卫一洗漱间。房间为水泥地面;卫生间、洗漱间为耐磨砖地面,瓷砖墙裙;木门木窗;外墙为干粘石米,内墙面刮腻子。配备有双层架床、水泥储物柜(架)、适量课桌椅、电风扇。 2、女生宿舍楼 200 10 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 房屋结构为一房二卫一洗漱间。房间为水泥地面;卫生间、洗漱间为耐磨砖地面,瓷砖墙裙;木门木窗;外墙为干粘石米,内墙面刮腻子。配备有双层架床、水泥储物柜(架)、适量课桌椅、电风扇。 idth=655 colSpan=5> 备注:住宿费收费标准中已包含学生宿舍供水、供电费用。 以上收费标准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执行。请你局通知学校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要求学校实行亮证收费,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
南宁市物价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