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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东部新城开发建设优胜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的通报


【颁发部门】 宁波市政府

【发文字号】 甬政发[2010]1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9年是我市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努力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东部新城出形象、出效益的关键之年。市级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开发建设东部新城”的总体部署,齐心协力,狠抓落实,多方筹措资金,积极推进项目,成效明显。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东部新城开发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甬政办发〔2009〕159号)文件精神,经考评组考评,并报市东部新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对2009年度东部新城开发建设中表现突出的优胜项目建设责任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一、国展中心2号馆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 二、国际金融服务中心北区项目建设责任单位东部新城指挥部; 三、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 希望上述受表彰的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其余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要以优胜项目建设责任单位为榜样,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加快项目建设,大力推动东部新城开发建设。

二○一○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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