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的请示》(百保发〔2010〕2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筹建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二、该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筹建期满未达到开业标准者,如无特殊原因,视为放弃筹建。 三、该分公司筹建就绪,你公司须向黑龙江保监局提出分公司开业申请。经审核批准,方可开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的请示》(百保发〔2010〕2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筹建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二、该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筹建期满未达到开业标准者,如无特殊原因,视为放弃筹建。 三、该分公司筹建就绪,你公司须向黑龙江保监局提出分公司开业申请。经审核批准,方可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