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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寿险[2010]56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设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投资账户的请示》(国泰人寿〔2009〕16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设立国泰货币型投资账户。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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