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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业厅2010年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发部门】 河北省农业厅

【发文字号】 冀农纪发[2010]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厅属各单位: 现将《河北省农业厅2010年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农业厅 二0一0年五月二十五日
河北省农业厅2010年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七届六次全会和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全厅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着力提高监控机制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加快推进全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冀发[2009]1号)精神和《河北省2010年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要点》要求,现制定省农业厅2010年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要点如下: 一、构建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基本框架 (一)形成行政权力廉政风险评估防范机制。认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评估管理,不仅对去年开展的评估工作进行“回头看”,努力提高评估的质量和水平,更要使廉政风险评估覆盖到每项权力和岗位,找准每项权力的廉政风险点,并通过逐级监督、集体研究、强化教育、制定制度等措施,进行有效预警,落实防范措施,真正实现关口前移。(牵头单位:驻厅监察室) (二)形成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机制。在对已有权力运行流程图与风险防范机制进行审视和完善的同时,对新梳理出的权力事项按照廉政风险评估管理的要求,逐项查找风险点,制作运行流程图与风险防范机制,确保所有权力严格按照运行流程图设定的程序规范行使,始终做到动态公开,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牵头单位:厅法规处) (三)形成行政权力运行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在行政权力行使后,各单位要进行自评、自查,做到有记录、有报告,在此基础上,结合干部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全厅组织开展对权力运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情况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权力运行中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牵头单位:厅人事处、驻厅监察室) 二、继续抓好四项重点工作 (一)行政审批事项的削减和管理监控工作。一是抓好已公布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落实,巩固成果,防止反弹。二是组织力量开展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监管事项的清理规范试点工作,最大限度地予以减少和规范。三是建立和完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的配套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四是加强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监管事项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限时办结制。(牵头单位:厅法规处) (二)行政权力廉政风险评估管理工作。一是切实拓展廉政风险评估管理工作的广度和深度。结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意见》和省农业厅有关要求,把全厅各级各单位行使的全部行政权力都纳入廉政风险查找范围。要采取自评、会商等多种形式和方法查找廉政风险点,切忌避重就轻,确保准确深刻;要科学评估风险等级,各类行政权力廉政风险一般分为高、中、低三级,呈宝塔形结构布局;要围绕权力事项运行环节和风险点,以健全完善制度为抓手,把握风险点特点,认真研究和制定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突出对高等级廉政风险点进行预警防范,制定简便管用,有针对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的预警防范措施;要把落实预警防范措施责任到单位、个人。二是形成省农业厅及领导班子、厅属单位及领导班子廉政风险等级目录。等级目录包括部门和领导班子成员两个子目录,主要内容包括:行政权力名称、廉政风险点、等级情况、具体防范措施、管理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上半年,要在学习借鉴省直先进部门经验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制定省农业厅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政风险等级目录,经厅党组研究审定后,报省纪委备案。厅属各单位要组织力量深入研究制定出各层级职责岗位权力的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其中厅属单位及领导班子成员廉政风险等级目录,要按本文件后附表格的形式逐项填写,并于2010年6月10日前报送驻厅监察室。三是建立廉政风险谈话(提示)制度,在部分厅属单位,试行对新任、转任领导干部廉政风险谈话(提示)工作。谈话内容形成文稿,由谈话领导和被谈话人签字后,存入干部档案。(牵头单位:驻厅监察室) (三)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省政府令[2009]第9号),结合我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和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形式、内容和要求。二是着重抓好行政审批、项目安排、大额奖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职称评定、项目招标等重点领域的办事公开、决策公开、结果公开,完善办事程序公开,不断提高动态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制度,规范运行程序,提高行政服务中心运行质量。四是建立完善重要事项会审会、处(局、办、室、站、所、中心)务会议纪要等相关制度,有关会议议定的事项及结果要及时形成纪要向厅党组和驻厅监察室备案。(牵头单位:法规处) (四)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评议考核工作。一是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将其列入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年度检查、干部年度考核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评议和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的重要内容。把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责任落实到全厅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做到与其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整改和提高,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落实到位,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水平。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制度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河北省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冀办字[2005]9号)、《河北省行政机关首问首办负责制度(试行)》(冀政办[2008]17号)、《关于对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投诉举报的处理办法》(冀办发[2008]22号)、《河北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省纪委等四部门“十严禁”以及省农业厅有关制度、规定,强化行政问责,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处理力度。对本年度受到省级查处和通报,或省厅和驻厅纪检组、监察室查处和通报批评单位和个人,在年度考核评先方面实行一票否决。(牵头单位:驻厅监察室、厅人事处、法规处) 三、要突出加强三个方面重要权力事项运行的监控 (一)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关于保增长、调结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控。厅属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切实把政府投资较大农业项目作为监控重点,全面开展廉政风险评估管理工作,形成政府投资较大农业项目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框架,确保保增长、调结构一系列重大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控。结合农业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补贴、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招投标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开展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2010年,有承担政府采购任务的单位要把政府采购工作作为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重点来抓,大力开展政府采购全过程廉政风险评估管理工作和深化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对各自承担的采购项目,要于6月10日前将具体项目权力名称、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以及编制的运行流程图、风险防范机制报驻厅监察室,并严格规范相关权力的运行,最大限度防范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的腐败问题。 (三)加强对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的监控。厅属各单位要把惠农补贴政策资金落实放在监控机制建设的重要位置,真正把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行政权力监控好,使权利始终用来为群众谋利益。 附:厅属单位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等级目录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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