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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卫生法制与监督重点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甘肃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甘卫法监发[2010]4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卫生局,甘肃矿区卫生局,兰州铁路局卫生局,兰州中川机场急救中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2010年全省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继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卫生工作重点和全国卫生监督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进一步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重点加强基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动公共卫生监督和医疗执法监督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现就做好2010年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积极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甘肃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投入保障机制,健全农村卫生监督网络,深入持续推进我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下发《甘肃省卫生监督机构标准化管理考核细则(试行)》,开展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情况评估考核工作,整体推进我省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管理工作。配合卫生部做好《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的准备工作,努力改善基层卫生监督机构房屋、执法装备等工作条件。积极开展工作指导,做好各地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工作。筹备成立甘肃省卫生监督协会,逐步建立健全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二、切实强化卫生依法行政工作 继续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系列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普法宣传工作,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责任意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依法执业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好全省卫生系统“五五”普法总结工作。配合省人大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做好规范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管理的前期立法调研工作。结合中西部地区卫生监督人员培训项目实施,继续加强卫生监督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综合素质。结合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开展卫生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工作。结合推进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制定下发《甘肃省预防接种重大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三、进一步推动职业和放射卫生监管工作 制定出台《甘肃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进一步完善全省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落实部门职能,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切实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全省医疗机构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推进各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职业病科工作,落实每市确定2所、每县确定1所医疗机构设置职业病科,并按有关规定开展职业病诊断和职业性健康体检相关工作,确保职业病诊断覆盖到省、市两级,职业健康检查覆盖到每个县市区,逐步实现职业病检查下乡镇、进社区。 组织实施国家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开展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做好职业病监测工作,加强各地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 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工作,制定下发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程序,完善甘肃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专家库和甘肃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家库。 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地卫生行政单位、医疗卫生机构落实职业病防治职责情况以及存在粉尘、有机溶剂、石棉职业危害企业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落实情况,严肃查处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 积极推动市、县两级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资质申请与认证工作,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机构、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规范服务行为,严查违法行为。 开展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及放射防护情况监督检查,加强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健康监护管理。 四、加强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治与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深入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本年度在兰州市所有住宿场所、各市州不少于80%的住宿场所,以及所有游泳场所实施量化分级管理。 继续开展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工作,加强试点地区城市饮用水卫生检测、监测与水性疾病监测工作,保障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重点加强二次供水和学校自备供水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防范和科学处置突发饮用水卫生事件。积极加强游泳场所、洗浴场所等重点场所预防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完善健康相关产品卫生安全评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消毒产品、涉水产品卫生许可工作。 制定并实施甘肃省环境与健康行动方案,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宣传教育机制,加强环境与健康管理能力培训。 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和疫情报告监督检查,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学校等疫情报告监督检查。以饮用水、传染病防治为重点开展全省学校卫生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寄宿制中小学的监督检查,指导学校健全落实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加强与教育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工作交流。继续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及学校卫生监督督导检查,督促各地落实各项任务,推广成熟经验和做法。 继续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及时组织查处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提高监管效能。 五、切实做好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 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市场和血液安全监督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完善部门协同合作机制,强化监管责任,建立医疗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健全医疗市场监管报告制度,增强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行为力度。认真排查群众投诉举报的线索,做好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转办工作,维护医疗服务工作正常秩序。切实加强城乡结合部、个体诊所等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积极探索和建立医疗机构审批、管理和监督的有效衔接机制,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加强案件查处工作。继续开展重点地区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血液安全监督检查,加大血液制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提高依法监督责任意识和执法监督水平。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对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和医疗质量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记录备案制度。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的宣传,引导群众正确择医,树立安全就医的意识。 六、认真开展调研,积极推动全省卫生监督工作 积极组织开展工作调研、省外考察等活动,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和做法,开拓工作思路,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在扩大卫生监督社会影响、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效率以及监督执法绩效考核与评估等方面,建立一套适合我省卫生监督工作实际的制度机制,推动全省卫生监督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请各地各单位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参照执行。各地各单位要积极深化改革,创新管理理念,健全制度机制,完善工作措施,进一步开创全省卫生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附件:2010年全省卫生法制与监督重点工作推进计划表 甘肃省卫生厅 二0一0年二月四日 附件: 2010年全省卫生法制与监督重点工作推进计划表 序号 重点工作 完成时间 责任人 1 制定下发《甘肃省预防接种重大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2月上旬 苏永强 2 制定《甘肃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上报省政府下发 2月上旬 高翔 3 组织起草《甘肃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征求各地意见后下发 3月上旬 张存莲 4 组织修订《甘肃省卫生监督机构标准化管理考核细则》,完善后下发 3月中旬 苏永强 5 组织省市监督机构有关人员赴外地考察学习 3月下旬 张存莲 6 组织全省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兰州市大型宣传日活动由省卫生厅主办,兰州市承办;各市州组织当地宣传活动) 4月10日 高翔 7 职业病专题培训:1.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培训(省卫生监督所承办);2.职业病诊断技术人员培训(省疾控中心承办) 4月中旬、6月上旬 高翔 8 组织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治及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省级联合督导 6月下旬、9月上旬 苏永强 9 组织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专项督导 5月中旬、10月下旬 高翔 10 组织卫生监督与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培训(有关市县交流) 9月下旬 张存莲 11 组织全省公共卫生监督培训:1.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培训;2.生活饮用水监督培训3.传染病防治与学校卫生监督培训 全年 苏永强 12 填报《全省医疗机构设置职业病科及工作进展汇总表》(甘卫法监发〔2009〕313号附表)并进行月通报 每月底 杨艳 13 落实甘肃省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竣工验收及许可工作报表上报工作 3、6、9、12月底 杨艳 14 建立医疗市场监管季报制度(城乡结合部、个体诊所、医疗广告、放射卫生防护、采供血) 3、6、9、12月底 杨艳 15 筹备成立甘肃省卫生监督协会等事项 9月下旬 张存莲 16 开展规范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管理的前期立法调研 3、4、6月 苏永强 17 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要求安排做好其他工作 张存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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