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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绥宁县人民医院利用以色列政府贷款引进医疗设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颁发部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湘发改外经[2010]10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邵阳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湖南省绥宁县人民医院利用以色列政府贷款引进医疗设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市发改[2009]46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完善设备装备条件,提高医疗诊治水平,同意绥宁县人民医院利用以色列政府贷款购置彩色B超、麻醉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呼吸机等医疗设备共73台(套),详细清单见附件。项目总投资1719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以色列政府贷款25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719万元)。项目申请以色列政府贷款已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2007年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第四批计划,贷款资金全部用于购置医疗设备。请按照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有关规定开展对外工作,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我委审批。 附件:绥宁县人民医院利用以色列政府贷款购置医疗设备清单(略)

二○一○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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