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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物价局关于香积寺门票价格的复函


【颁发部门】 杭州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杭价费[2010]2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你们《关于要求核定杭州香积寺门票价格的函》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香积寺门票试行价格为每人次20元,1.2至1.5米儿童半价。7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现役军人、本市离休干部、本省三十年以上教龄教师凭有效证件免费参观。 本批复自2010年2月8日起试行一年后正式定价。

二O一O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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