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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2010年减排工作任务和重点项目责任的通知


【颁发部门】 太原市政府

【发文字号】 并政办发[2010]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分解下达我市2010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任务和重点项目责任,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排任务 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污染物减排各项指标任务。万元GDP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2.91%,万元GDP化学需氧量下降13.26%。 二、责任分解 (一)二氧化硫减排任务分解 1.市环保局:按照全市污染减排统一要求,组织协调污染减排日常工作,组织完成二氧化硫减排任务。 2.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确保11#-16#机组脱硫设施正常运行,提升脱硫效率,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全年新增减排二氧化硫6800吨。 3.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确保7#-11#机组脱硫设施正常运行,提升脱硫效率,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全年二氧化硫去除量不低于上年水平。 4.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6月底前完成烧结机脱硫脱硝工程,全年新增减排二氧化硫4000吨。 5.太原刚玉东山热电有限公司: 12月底前关停1台6MW发电机组,2011年发挥减排效益。 6.古交市政府:10月底前组织关停山西古交燎原经贸焦化厂红旗3改型焦炉和山西焦煤集团公司西山煤气化公司66-4型焦炉,年内增加二氧化硫减排175吨。 (二)COD减排任务分解 1.市环保局:按照全市污染减排统一要求,组织协调污染减排日常工作,组织完成工业COD减排任务。 2.市城管委:组织完成所属生活污水厂COD减排任务,杨家堡污水处理厂、北郊污水处理厂和殷家堡污水处理厂全年COD去除量不低于上年水平。年内增加减排COD800吨以上,10月底前完成河西北中部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12月底前完成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及配套管网工程和杨家堡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2011年发挥减排效益。各污水处理厂全年出水水质稳定达到设计标准,达标率100%。 3.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经济区世纪阳光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确保年平均日处理水量达到1.8万吨,出水水质稳定达到设计标准,年内增加减排COD900吨以上。 4.娄烦县政府:组织娄烦县污水处理厂回用水工程建设,确保6月底前正式投运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日处理水量达到0.42万吨以上,出水水质稳定达到设计标准并全部回用;年内增加减排COD80吨以上。 5.清徐县政府:组织清徐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建设,确保3月底前进水试运行、6月底前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日处理水量达到1万吨以上,出水水质稳定达到设计标准;年内增加减排COD270吨以上。 6.古交市政府:组织古交市中心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建设,确保3月底前正式投运,出水水质稳定达到设计标准,同时加大配套管网建设和废水收集力度,达到满负荷运行;2011年发挥减排效益。 7.阳曲县政府:组织阳曲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确保12月底前正式投运,出水水质稳定达到设计标准;2011年发挥减排效益。 8.齐兴伟业造纸有限公司:确保造纸废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全年增加减排COD100吨。 9.家盛纸业有限公司:确保造纸废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全年增加减排COD40吨。 10.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6月底前完成南堰污水处理厂技改工程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出水水质稳定达到设计标准,全年增加减排COD600吨。 11.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太钢尖草坪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日处理量5万吨以上,出水水质稳定达到设计标准,并全部回用,全年增加减排COD700吨。 三、减排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各项目实施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明确各环节、各阶段具体责任人,层层抓落实。 (二)重点减排项目完成情况将纳入市对各单位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按月调度,按季检查,半年核查,全年盘点。每季度向社会公布重点减排项目进展情况。 (三)减排工作和各减排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将由市监察局牵头组织市环保局、市城管委按限期治理项目要求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进展缓慢的项目和减排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对不能完成减排任务的单位在其上市融资环保核查、环保专项资金补助、评先评优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对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严格按照《山西省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工作实绩考核暂行办法》和《山西省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处分暂行规定》规定追究责任。 (四)省政府2010年度二氧化硫、COD减排任务正式下达后,上述任务如需调整,另文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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