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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及落实2010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责任的通知


【颁发部门】 陇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陇政办发[2010]1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今年,省委、省政府承诺为民办实事14件23项,市委、市政府承诺为民办实事13件21项,涉及面广、投入量大,任务艰巨。为了切实搞好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承诺为民办实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 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切入点。市政府分管副市长要高度重视,督促主办部门会同财政、发改等部门落实资金,制定实施方案和计划,搞好督促落实工作。各县区政府和主办部门要把为民办实事当作一项重要工作,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进行安排部署,经常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对每一件实事确定一名负责领导,保证工作力量和项目资金投入,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加强组织协调,全力办好实事。 二、搞好配合协作,加快办理进度 市政府各主办部门要加强与有关县区政府和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对每件实事的工作质量、办理要求、完成时限等进行分解,积极组织有关力量,认真抓好办理落实工作。各协办单位要主动加强协调配合,定期通报反馈进展情况,及时衔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工作的合力,推动各项办理工作。同时,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为办实事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强化检查验收,确保办理质量 市政府决定由市监察局牵头,市政府督查室及有关部门参与,组成为民办实事督查组,对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承诺为民办实事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项实事的办理工作。实事办理完成后,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严格做好验收工作,保证实事办理的质量,真正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未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和改变办实事的目标要求。各主办单位要在年中、年末分别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为民办实事落实情况。 附件:1、2010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的“13件21项”实事 2、2010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的“14件23项”实事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0年二月四日 附件1: 2010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的“13件21项”实事 第一件 新修通村等级公路219条1058公里和新建便民桥100座。 包括2项: 第1项:新修通村等级公路219条1058公里。武都区50条230公里,文县19条150公里,宕昌县32条120公里,礼县91条456公里,西和县8条28公里,康县7条25公里,徽县6条24公里,成县3条9公里,两当县3条16公里。由崔景瑜副市长负责,市交通运输局主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2项:新建便民桥100座。武都区15座,宕昌县9座,文县11座,康县20座,成县7座,徽县10座,西和县10座,礼县11座,两当县7座。由崔景瑜、李东新副市长负责,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主办,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二件 解决10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 武都区1.6万人,宕昌县1.8万人,文县0.8万人,成县0.8万人,康县0.5万人,徽县1万人,礼县1.5万人,西和1.5万人,两当县0.5万人。由曹成章副市长负责,市水务局主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三件 实施扶贫整村推进100个和减少贫困人口7万人。 包括2项: 第1项:实施扶贫整村推进100个。武都区20个,宕昌县13个,文县10个,康县12个,成县5个,徽县3个,西和县14个,礼县18个,两当县5个。由曹成章副市长负责,市扶贫办主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2项:减少贫困人口7万人。武都区1.29万人,宕昌县1.09万人,文县0.68万人,康县0.61万人,成县0.39万人,徽县0.32万人,西和县0.97万人,礼县1.47万人,两当县0.18万人。由曹成章副市长负责,市扶贫办主办,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四件 新建农村沼气池1.5万户和为3万户农民配备太阳灶。 包括2项: 第1项:新建农村沼气池1.5万户。武都区2000户,宕昌县1000户,文县1000户,康县1000户,成县2000户,徽县2000户,西和县3500户,礼县1500户,两当县1000户。由曹成章副市长负责,市农牧局主办,市发改委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2项:为3万户农民配备太阳灶。武都区5300户,宕昌县4000户,文县3000户,康县3000户,成县1900户,徽县1700户,西和县4500户,礼县4700户,两当县1900户。由曹成章副市长负责,市扶贫办主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五件 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建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办法,解决5500户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武都区1600户,宕昌县490户,文县480户,康县580户,成县560户,徽县515户,西和县475户,礼县670户,两当县130户。由杨全社常务副市长负责,市建设局主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六件 安排社会就业1.2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2000人,解决200所边远乡村学校教师缺额问题。 包括3项: 第1项:安排社会就业1.2万人。武都区1515人,宕昌县1190人,文县1392人,康县1218人,成县1377人,徽县1352人,西和县1278人,礼县1517人,两当县741人,市直420人。由王学东副市长负责,市人社局主办,市直有关部门配合,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2项:高校应届毕业生年末就业率不低于80%。由王学东副市长负责,市人社局主办,市教育局、市监察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协办。 第3项:解决200所边远乡村学校教师缺额问题。武都区35所,宕昌县25所,文县25所,康县25所,成县15所,徽县20所,西和县15所,礼县35所,两当县5所。由王学东、杨秋红副市长负责,市人社局、市教育局主办,市财政局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七件 加大地方财政投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提高到工资总额的6%,住院最高支付限额由2万元提高到4万元,实行大病医疗补助。 由王学东副市长负责,市人社局主办,市财政局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八件 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补助标准从80元提高到120元,达到每人每年150元,相应提高报销标准。 由杨秋红副市长负责,市卫生局主办,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九件 为全市78所乡镇卫生院配备救护车和增强乡镇卫生院的急救能力。 包括2项: 第1项:为全市78所乡镇卫生院配备救护车。武都区17辆,宕昌县6辆,文县10辆,康县4辆,成县6辆,徽县8辆,西和县13辆,礼县7辆,两当县7辆。由杨秋红副市长负责,市卫生局主办,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2项:增强乡镇卫生院的急救能力。完善并推行乡村卫生院急救工作制度,落实工作经费,配备专业人员,加强业务培训,统筹急救资源,保证急救工作正常开展。由杨秋红副市长负责,市卫生局主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十件 新建“五保家园”152所和提高 “五保户”集中供养率。 包括2项: 第1项:新建“五保家园”152所。武都区33所,文县20所,康县28所,成县10所,徽县30所,西和县26所,两当县5所。由何兴林副市长负责,市民政局主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2项:提高 “五保户”集中供养率。由何兴林副市长负责,市民政局主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十一件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改造200个食品加工小作坊。 包括2项: 第1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一)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环境卫生、生产资源、原辅材料、生产加工、产品、人员、检验、包装及标签标识、贮运和质量管理等10个方面的主体责任;(二)集中开展调味品(酱醋)、纯净水、豆制品、白酒等食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打击添加剂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专项整治,重点对调味品、饮用水、豆制品、白酒等地产食品开展专项检查;(三)围绕《食品安全法》和实施条例,建立协调有序、分工负责、保障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由崔景瑜副市长负责,市质量局主办,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2项:改造200个食品加工小作坊。由崔景瑜副市长负责,市质量局主办,市卫生局、市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十二件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强环卫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年内力争使九县区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建成投用,切实改变城区脏乱差。 (一)成县、武都区建成城区污水收集管网,确保污水处理项目通过验收并达标排放;西和县、康县按期完成城区污水处理工程。(二)九县区全面建成城区垃圾卫生填埋场,配套完善道路、清运车辆、垃圾收集点等设施,使垃圾卫生填埋场投入正常使用。(三)不断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全市绿化覆盖率达到27%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30%以上,污水处理率武都区、成县达到60%以上。(四)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重点整治城区主干道路、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园林景点、亲水平台、居住小区、企业和学校周边地段、城乡结合部、车站、广场、城市出入口等区域的脏、乱、差。(五)在公路沿线乡镇和村组开展卫生环境综合整治,重点解决粪土乱堆、柴草乱垛、垃圾乱倒、脏水乱泼、畜禽乱跑的“五乱”问题,集中实施村庄发展上治散、农民建房上治劣、基础设施上治缺、村容环境上治脏、村庄绿化上治少的“五治”工程;街巷达到硬化、绿化、美化,完成“三清三改”(清粪堆、清土堆、清柴堆,改厨、改厕、改圈),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由杨全社常务副市长负责,市建设局主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十三件 对国道省道干线公路40个以路为市和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进行整顿,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一)重点整治国道212线、316线和省道205线、206线、219线、307线容易出现占道经营的40个集贸市场(武都区两水、马街、安化、佛崖、汉王、三河、洛塘、琵琶8个集贸市场,宕昌县两河口、哈达铺、临江铺、沙湾、官亭5个集贸市场,礼县盐官、白河、白关、中坝、石桥5个集贸市场,西和县长道、洛峪、石峡、何坝、大桥5个集贸市场,文县临江、桥头、尚德、碧口、石坊5个集贸市场,康县长坝、平洛、望关3个集贸市场,成县毛坝、抛沙、小川、红川、沙坝、纸坊6个集贸市场,徽县江洛、伏镇、永宁3个集贸市场)。(二)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彻底取缔马路市场,已经建有市场的,做到划行归市,坐商进店、行商入市,没有经营场地的,要划定交易区域,尽快建成农贸市场。 由王学东副市长负责,市商务局主办,市工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市公安局、公路总段等部门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附件2: 2010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的“14件23项”实事 第一件 解决12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和新增10万户农村沼气用户 包括2项: 第1项:省上下达我市人口饮水安全工程。由曹成章副市长负责,市水务局主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2项:省上下达我市新增农村沼气用户。由曹成章副市长负责,市农牧局主办,市发改委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二件 二级公路和通乡油路建设 包括2项: 第1项:启动实施全省县通二级公路工程下达我市建设任务。由崔景瑜副市长负责,市交通运输局主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2项:省上下达我市农村公路通乡油路工程。由崔景瑜副市长负责,市交通运输局主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三项 土地整治与梯田建设 包括2项: 第1项:省上下达我市土地整治任务。由杨全社常务副市长负责,市国土资源局主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2项:省上下达我市梯田建设任务。由曹成章副市长负责,市水保局主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扶贫办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四件 农民技能培训工程 由王学东副市长负责,市人社局主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牧局、市扶贫办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五件 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由李东新副市长负责,市农村信用联社主办,市银监分局、市人行协办,各县区信用社实施。 第六件 提高村组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 由杨全社常务副市长负责,市财政局主办,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七件提高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 (一)城市低保。2010年,全省城市低保标准提高10%,即全省平均标准由185元提高到204元,平均补差由月人均110元提高到129元,同时继续发放月人均58元物价补贴;(二)农村低保。2010年,全省农村低保标准由728元提高到850元,平均补助水平由月人均48.6元提高到65元,其中中央和省财政补助由月人均45元提高到60元,市县配套由月人均3.6元提高到5元。由何兴林副市长负责,市民政局主办,市财政局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八件 实施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 从2010年1月1日起,对城乡居民因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族给予救助,帮助解决生活困难。由何兴林副市长负责,市民政局主办,市财政局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九件 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从2010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甘肃省城乡医疗救助试行制度》。由何兴林副市长负责,市民政局主办,市财政局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十件 提高医疗卫生补助标准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二)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三)201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每人每年15元。由杨秋红副市长负责,市卫生局主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十一件 实施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由杨秋红副市长负责,市教育局主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十二件 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 2010年,进入特教学校就读的四类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8%以上;进入普通学校特教班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80%以上。由杨秋红副市长负责,市教育局主办,市发改委、市残联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十三件 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 由王学东副市长负责,市人社局主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十四件 城乡危旧房改造工程 包括7项: 第1项:农村危旧房改造。 由杨全社常务副市长负责,市建设局主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2项: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由何兴林副市长负责,市残联主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3项:廉租住房保障。(一)发放住房补助;(二)建设廉租住房。由杨全社常务副市长负责,市建设局主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4项:城市居民住房灾后重建工程。由杨全社常务副市长负责,市建设局主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5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由杨全社常务副市长负责,市建设局主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6项:省属企业矿山塌陷区危旧房改造。由崔景瑜副市长负责,有关县区政府和部门配合。 第7项:国有林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由曹成章副市长负责,有关县区政府和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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