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第四届福建省菊花展览(莆田展区)暨第六届莆田市菊花、盆景、雅石展览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一O年二月四日
第四届福建省菊花展览(莆田展区)
暨第六届莆田市菊花、盆景、雅石展览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菊花栽培水平,推动我市菊花产业及菊花文化的发展,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迎接“省运会”的顺利召开,推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特举办第四届福建省菊花展览(莆田展区)暨第六届莆田市菊花、盆景、雅石展览。具体方案如下:
一、展览主题
万花迎省运、菊香溢荔城。
二、展览时间
2010年10月22日开幕,闭幕时间另行通知。
三、展览地点
莆田工艺美术城
四、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福建省建设厅
莆田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莆田市建设局
荔城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市直有关单位
五、组织领导
(一)为搞好福建省第四届菊花展览(莆田展区)暨第六届莆田市菊花、盆景、雅石展览,经研究决定成立组委会,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李力利(莆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委员:陈万东(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天耀(市建设局局长)
胡国防(荔城区人民政府区长)
成员:蔡伟民(市建设局副局长)、各县(区、管委会)分管副县(区)长(副主任)、市直有关单位分管领导。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蔡伟民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刘佳静同志(市园林处主任)担任,成员由各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联系电话: 2333606;传真:2281700
(二)组委会下设五个工作组:
1.联络组:负责展出前、展出期间布展联络、发放相关车辆通行证等工作。
责任部门:市创园办、荔城区建设局。
2.技术组:负责菊展的协调及技术指导、布展方案的评审和组织验收、评比工作。
责任部门:市创园办、市园林处。
3.宣传组:负责菊展期间联系省、市媒介宣传报道工作。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
4.后勤保障组:负责展出期间水、电供应及安全保卫等后勤保障工作。
责任部门:荔城区人民政府、莆田工艺美术城管委会。
5.交通保障组:负责展出前、展出期间的交通管制及参观车辆的安排工作(为方便广大市民,展览期间提供公交车辆免费接送市民参观菊展,起讫地点:市政府广场--工艺美术城)。
责任部门:市交警支队、市公交公司。
六、展览主要活动安排
(一)开幕式
(二)莆田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论坛(具体时间待定)
(三)评比活动(具体时间待定)
(四)闭幕式(具体时间待定)
七、展出规模和任务分配
菊花不少于15万盆、插花作品不少于100件、盆景雅石作品不少于200件。(各参展单位任务分配详见附件1)
八、参展主体、参展要求、参展内容及参展费用
(一)参展主体
参展主体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作为参展单位,每个参展单位设置一个风采展示馆。同时组织发动我市知名企业共同参与。
(二)参展要求
1.每个参展单位各设1个展区,集中展示品种菊、艺菊等。
2.各参展单位要根据菊花展整体规划的区域,在各自范围内进行设计、布置景点。布展时要突出菊花品种和菊花造型,可适当利用其它时令花卉,努力营造集观赏、文化于一体的主题花会。
3.各参展单位选送的各类高、大、长菊花精品不少于4件,由组委会在精品展区集中布置。各参展单位应在布展前将选送精品展示区的菊花品种和数量提前报送菊展组委会办公室。
4.布展及展览期间养护由各参展单位自行负责,由荔城区人民政府统一负责安全巡查保卫工作。各参展单位对本单位展区进行重点检查和管护,并负责本单位的换花及展出效果的维护。
(三)参展内容
各种类型菊花、插花、盆景、雅石作品。
(四)参展费用
展台布置、景点设计、景点制作、景点布置等各项费用由参展单位自筹。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各参展单位适当资金补助。
九、展览规划
本次展览分主展区、精品菊展示区、风采展示区、插花艺术展示区与盆景雅石展示区组成。
(一)主展区。本展区由市建设局负责,主要围绕菊展主题,以“海西应先行、港城当崛起”为主旋律,宣传、推介莆田文化,展示莆田发展成就和精神风貌,以新技术、新工艺展现菊花多姿多彩的文化。
(二)精品展示区。本展区布置各类品种菊、精品菊、艺术菊,向游人展示菊文化及多彩缤纷的菊花品种。计划展示菊花品种100多个,展示精品菊花1000盆(品种、数量由各参展单位共同提供) 。
(三)风采展示区。由各参展单位依据各自地方、行业特点和特色在划定的区域内自由发挥,结合本单位培育的精品菊及艺菊等制作具有地方特色的景点;同时,本市知名企业根据自身优势,打造代表自身实力的精品。
(四)插花艺术展示区。布置各类造型奇特、绚丽多彩的插花作品,展现菊花的别样风韵,同时也充分展示我市在插花艺术上高超技艺和先进水平。本展区由各参展单位选送,计划展示各类插花作品100件以上。
(五)盆景雅石展示区。本展区布置各类造型奇特、蕴意深远的盆景作品,充分展示我市盆景艺术上高超技艺和先进水平。本展区由各参展单位选送,计划展示各类盆景、雅石作品200件以上。
十、实施部署
(一)2010年2月中旬,召开联络员会议,部署任务,做好展览各项准备工作。
(二)2010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入现场实施阶段。
详见附件2:《第四届福建省菊花展览莆田展区暨第六届莆田市菊花、盆景、雅石展览工作进度安排表》
十一、评比奖励
(一)评比项目设置
本次菊花展览除参加第四届福建省菊花展览组委会组织的评比外,我市也设置五个奖项:单项奖(1.品种菊;2.案头菊;3. 盆景菊;4. 大立菊;5. 悬崖菊;6. 塔菊;7. 造型菊;8. 扎菊;9. 插花艺术)、栽培技术奖、展区布置奖、创新奖和组织奖。盆景、雅石展览设置两个奖项:单项奖 [1.树木盆景;2.山水盆景;3.树石(水旱)盆景;4.微型组合盆景;5.观果类盆景;6.雅石]和组织奖。
集体设置综合奖,即根据参展项目、奖级,设定不同的分值,按照各参展单位的获奖名次及数量,计算团体总分,评定综合奖。
(二)奖级设置及评比申报办法
各评比项目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部分项目设置特等奖,具体奖级及数量将根据展出实际由组委会确定。
各参展单位参加评比的项目,须在布展结束前填写申报表,作为评比依据(未填写申报表的视为放弃参加评比)。申报表由组委会在布展时间内提供。
(三)评比组织、评比标准和时间
由菊展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比,具体评比标准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奖励
以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获奖的单位或成绩突出的个人发给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十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作为参展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各参展单位要制订周密的参展计划,深入挖掘本辖区、本单位的特点、特色,确保菊展在规模上、品种上、技艺上上水平、上台阶。
(二)及早安排、精心策划。各参展单位要提前做好菊花生产组织和有关植物材料的准备,同时作好菊展前期布置设想和效果构思工作,确保菊展主题突出、气氛浓郁。市创园办、市园林管理处要做好技术指导和组织验收、评比工作。
(三)广泛发动、努力提升。宣传媒体要全面介绍菊展各阶段情况;各县区要对本次展览予以大力宣传,广泛发动本辖区内知名企业积极参与本次活动;同时,请各参展单位要努力丰富菊花品种,积极参加各项目的评比,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以高品质的作品参展。并于2010年2月10日前将负责人名单、联系方式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组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