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玉林市2009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40亿元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日
玉林市2009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40亿元的实施意见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服务企业推进项目年活动的决定》(玉发〔2009〕1号)以及区党委办公厅、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09〕15号)精神,为全面完成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40亿元目标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有利时机,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为中心,以加快民生工程、基础设施、产业项目、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为主线,以项目带动为着力点,集聚生产要素,在全市掀起项目建设新高潮,促进投资增长和经济平衡较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全市投资目标:一是确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快速增长。力争2009年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40亿元,增长51%以上;二是确保市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如期推进。2009年市统筹推进重大项目418个,年度计划投资257亿元。三是确保一批重大项目早日投建投产。2009年全市投产或者部分投产重大项目85项。四是力争中央投资安排我市资金5亿元。
(二)各县(市、区)投资目标:玉州区154亿元,北流市67亿元,容县49.5亿元,陆川县45亿元,博白县46.5亿元,福绵区35亿元,兴业县43亿元。
(三)行业投资目标:工业172亿元,交通36亿元,能源15亿元,农林水31亿元,服务业12亿元,城市基础设施51亿元,房地产67亿元,社会事业17亿元,其他39亿元。
三、项目建设任务
(一)全市1000万元以上项目建设任务。
2009年,全市推进的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项目781个,总投资1026亿元,年度投资393亿元,占年度440亿元投资工作目标任务的89.3%。其中新开工项目403个,总投资 598亿元,年度投资233亿元;续建项目378个,总投资428亿元,年度投资159亿元。
1.各县(市、区)项目建设任务。
玉州区253项,总投资375亿元,年度投资142亿元。
福绵管理区59项,总投资77亿元,年度投资27亿元。
北流市98项,总投资183亿元,年度投资61亿元。
容县115项,总投资97亿元,年度投资41亿元。
陆川县83项,总投资109亿元,年度投资38亿元。
博白县91项,总投资113亿元,年度投资40亿元。
兴业县82项,总投资71亿元,年度投资41亿元。
2.主要行业项目建设任务。
--工业项目。2009年开工工业项目139个,总投资192 亿元;续建项目182个,总投资17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约144亿元,其中企业技改投资力争完成101亿元。开工建设玉柴集团公司铸造中心项目、曲轴加工项目、4F轻型柴油机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6L四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北流市三环陶瓷生产线技改及陶瓷博览中心建设项目、北流市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等一批项目。力争开工北流市竹将纸一体化项目、北流市皮件产业区建设项目等项目。续建小缸柴油机生产项目、玉林市发动机及其零配件再制造基地项目、玉柴股司国三技术改造项目、玉林市汽车电器生产线、玉林市重型柴油机技术改造项目、北流市海螺水泥生产线容县晶石科技有限公司电子生产项目、陆川县华润水泥生产线、博白县红土镍矿冶炼扩建5000T/A电解镍项目、诚顺鞋业公司制鞋加工生产线、兴业县和丰饲料生产线等项目。加快建设(玉林)国家内燃机及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
--交通项目。2009年开工交通项目30个,总投资87亿元;续建项目15个,总投资3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4亿元以上。开工建设玉林至陆川一级公路、玉州至福绵一级公路改造工程、福绵至成均一级公路项目等项目;续建玉林至铁山港高速公路、龙潭至山口公路一级公路改造、北流海螺铁路专用线项目、兴业海螺铁路专用线、岑兴高速公路等项目。
--能源项目。2009年开工能源项目21个,总投资22亿元;续建项目15个,总投资1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4亿元。开工建设福绵11万伏变电站、新桥10万伏变电站项目,以及玉林市城北送变电工程、分界郊送变电工程、临海送变电工程、镇忠送变电工程、岭塘送变电工程等一批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和一批110千伏以下输变电工程等。续建50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玉林变500KV送电线路工程、玉柴工业园220KV力园变电站工程、龙潭镇110KV变电站,北流市、容县、陆川县等农网完善工程,提高电网保障能力和供电可靠性。
--农林水项目。2009年开工农林水项目55个,总投资29亿元;续建项目24个,总投资1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约29亿元。开工建设博白县老虎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陆川县马兰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容县优质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兴业县春茂集团公司综合孵化场等项目;续建苏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北流市通用速冻及塑胶项目、北流市茂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广西佳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容县鹅肥肝加工基地、北流晨光乳业公司奶水牛养殖场及乳制品加工生产线等项目;加快推进南流江整治工程、玉林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对全市一批中小灌区实施节水配套改造。加快河堤防工程建设,推进南流江城区防洪建设,以及南流江、北流河、九洲江河流整治。加快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开展重点区域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加快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土地整理重大工程。
--现代服务业项目。2009年开工服务业项目15个,总投资24亿元;续建14个,总投资3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约6.8亿元。主要开工建设玉林国际中药港物流仓储基地、北流市华联超市物流配送工程、陆川县九州市场改造工程、兴业县旧市场改造项目等项目。续建项目主要包括玉州区五金机电市场二期工程、玉州区振业广场、玉林海峡两岸试验基地旅游汽车营地、玉林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北流市桂东南商贸物流中心等。
--城市基础设施项目。2009年开工城市基础设施项目38个,总投资67亿元;续建37个,总投资4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约48亿元。开工建设郁江引水项目、玉林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容县、博白县、兴业县等县污水垃圾项目。续建市垃圾处理二期工程、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市农批市场配套工程、玉林市污水处理工程、北流市污水处理项目、陆川县污水处理工程等。
--房地产开发项目。2009年新开和续建项目122项,总投资23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3亿元。开工建设富林·金桂丽湾房地产开发项目、富林·双泉雅苑房地产开发项目、玉州区金旺角房地产开发项目、玉林国际中药港商住小区项目(D地块)等项目。续建主要项目包括玉州区盛世江南住宅小区、玉林奥园康城花园一期工程、玉林市绿城新苑住宅小区项目、玉州区厦王·奥利华园住宅小区、北流市“清华园”商住小区项目、容县龙晶花园、陆川县中山商住综合楼、兴业县祥龙花园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加快建设玉林城区和容县、北流市、陆川县博白县、兴业县等县市的廉租房,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社会事业项目。2009年社会建设开工项目50个,总投资32亿元;续建项目20个,总投资1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6亿元。开工项目主要包括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校区,北流市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基层计划生育服务设施,乡镇和社区综合文化站,以及一批体育基础设施项目等。续建项目主要包括玉林高中新校区、玉林师范学院校区建设、县级中医院、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村危旧房改造、农民健身工程等。
(三)市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任务。
2009年,市统筹推进项目418个,年度计划投资257亿元。其中开工145项,年度计划投资102亿元;续建273项,年度计划投资155亿元。其中投产或者部分投产重大项目85项。
(四)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任务。
全力做好2008年新增中央投资项目、2009年新增中央投资安排我市的项目建设进度,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中央投资项目270个,总投资9.3亿元,年度投资4.6亿元。2009年一季度新增中央投资项目115个(至目前,下同),新增中央投资安排我市2.16亿元。中央后续安排的投资和项目要全力争取,组织实施。
(五)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任务。
各级政府要加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市本级财政安排前期经费3000万元以上,各县(市、区)安排500万元以上,主要用于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等非经营性项目的前期工作。在加快推进目前已掌握的382个前期工作的重大项目的同时,建立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基金,加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完善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加速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务必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完成投资440亿元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目标任务要求,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对列入自治区、市级重大项目,以及争取中央投资建设项目,实行领导分工联系负责制,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对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工程建设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项目建设督查检查及目标实现负总责。
(二)落实工作责任。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签订责任状,将440亿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分解到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县(市、区)、本部门完成今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实施意见,编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以及新开工、续建、投产项目建设月度计划,加强投资运行和项目建设的跟踪检查管理。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土地及征地拆迁、环境容量、项目建设资金等突出问题,着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全面完成本年度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目标任务。
(三)实行联合审批。要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08〕47号),投资、土地、环保、规划、建设、林地、水土保持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行政审批的相关部门,要加快审批机制改革步伐,在遵循依法审批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精简申请材料,采取超常规办法,加快项目审批速度。
(四)拓宽融资渠道。加快投融资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投融资平台的投融资能力,努力扩大直接融资规模;进一步密切政银企合作,加大项目推介,加大金融对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大力争取国家、自治区投资更多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积极争取国家地方政府债券规模;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拓宽民间投资渠道和领域,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一步整合政府资金,适当调整财政预算内建设性支出;积极采取多种方式,着力解决好项目资本金和配套资金。
(五)建立保障机制。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国土资源和林业部门优先为重大项目做好征用土地的服务工作;优先向金融部门推荐重大项目的筹融资要求,并协调、配合落实相关筹融资方案和手续;利用投资融资平台,优先安排重大项目配套资金;优先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对符合国家资金投向的项目,积极协调落实申报方案、申报条件,加强与上级联系沟通,优先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对需上报上级核准或审批项目,加快完备项目相关材料并上报,加强汇报衔接,争取尽早获得核准或审批;对属于本市审核的项目,按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的原则,加快办理。
(六)强化督促检查。由市监察局牵头,市政府督查室、市审计局等部门组成专门督查队伍,定期或不定期逐项对项目按开工、竣工、时间进度、投资量和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等方面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表彰奖励工作先进的县(市、区)、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对实现项目开工(竣工)目标,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给予表彰;对不完成目标任务的,对刁难企业发展行为及阻碍项目建设进度,延误项目建设时间,项目推进不力的个人和单位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实行问责。
(七)实行通报制度。投资和项目建设综合信息每旬一报,重要信息及时上报;对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和中央投资项目进度实行定期通报;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每月10日、20日、30日前,将投资与项目建设进度旬报信息以快报数的形式报送市440指挥部;每月9日前将上月完成的投资和项目建设月度进度信息汇总并形成分析材料报送市440指挥部。每月中旬召开一次全市投资项目建设月度分析会。
(八)加大宣传力度。制定宣传方案,加强项目投资建设的宣传工作。广泛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以及其他多种方式和途径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宣传,积极营造项目建设、扩大投资、拉动内需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