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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妇幼保健院浐灞院区建设项目的批复


【颁发部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陕发改社会[2010]12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省妇幼保健院浐灞院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陕卫规函[2009]99号)收悉。根据省医改领导小组关于省妇幼保健院建设发展的有关意见,同意建设省妇幼保健院浐灞院区项目。请据此开展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并抓紧研究股份制合作法人组建方案。

二○一○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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