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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拉萨市市长常务副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颁发部门】 拉萨市政府

【发文字号】 拉政发[2010]1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拉萨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决定对拉萨市市长、常务副市长、副市长、秘书长的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多吉次珠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办公室、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 曹 边 疆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厅、政府法制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事办公室、信访局、国税局、统计局、粮食局、受援办(主要任务是做好受援项目的前期工作、监管工作)。联系市人大。 陈 之 常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市旅游局、教育局、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学院、受援办(主要任务是与北京市衔接和管理受援项目的建设工作)。联系市政协。 裴 鹏 霞分管市林业绿化局、环境保护局、电业局、邮政局。联系市妇联。 计明南加分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文物局、编译室。联系市工商联、佛协。 次仁旺久分管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局、水利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系市文联。 段 高 喜分管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运管处、地方海事局、柳梧大桥指挥部、支铁办、安居工程建设工作。 阿布分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民医院、布达拉宫广场管理处、东城区建设指挥部、东迁办。联系市红十字会。 张 延 清分管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联系拉萨警备区、武警拉萨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市残联。 王常 生分管市市民服务中心、工业和信息化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八一农场、圣城集团、受援办(主要任务是与江苏省衔接和管理受援项目的建设工作)。联系驻市金融部门、市总工会。 王晖 分管市国土资源规划局、国土资源规划执法监察支队、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柳梧新区管委会。 次仁央宗 分管市农牧局、科学技术局、气象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联系市科协、团市委 龚 会 才负责市政府日常工作,主持市政府办公厅工作。 附件:拉萨市人民政府领导外出期间交叉代管工作分工

二〇一〇年二月三日
附件: 拉萨市人民政府领导外出期间交叉代管工作分工 一、曹边疆同志与陈之常同志交叉代管分管工作 二、裴鹏霞同志与王常生同志交叉代管分管工作 三、计明南加同志与次仁央宗同志交叉代管分管工作 四、次仁旺久同志与张延清同志交叉代管分管工作 五、段高喜同志与阿布同志交叉代管分管工作 交叉代管的两位领导同时不在拉萨时,由主持工作的领导确定临时代管领导。交叉代管的领导同时在拉萨时,不行使交叉代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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