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开发区,各人民团体,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单位,市直属各企业: 现将《南宁市2009-2011年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南宁市委
南宁市人民政府
2010年2月3日
南宁市2009-2011年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划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我国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2009年1月,南宁市荣获了“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标志着南宁市精神文明建设跃上了一个新台阶。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持续性的过程,继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南宁市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是加快城市化进程,推进首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把南宁市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加快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重大战略举措。为进一步巩固、充实、提高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南宁市以高标准通过全国文明城市的复查评比,特此制订《南宁市2009-2011年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划》。通过规划的制定与实施,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回顾及深化创建工作基础条件分析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回顾
1994年,市委、市政府就作出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定。十几年来,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以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质为核心,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1997年,围绕“创三城”(“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南宁市先后开展了“三个一”(摊前一个垃圾桶、街头一个交通岗、路上一辆出租车)、“五个进”(文明新风进社区、优质服务进网络、群众文化进广场、园林绿化进街道、环保行动进家庭)、“五个绿”(发展绿色经济、营造绿色环境、建设绿色通道、培育绿城文化、造就绿城文明)、“和谐建设在基层”、“城乡清洁工程”等一系列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连续五届被评为“广西文明城市”。1998年,南宁市精神文明建设“三个一”的经验和做法被中央文明委、中宣部以及中央11家主要媒体向全国集中宣传。1999年,南宁市被中央文明委授予首批“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2005年,又再次荣获了“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荣誉称号。2006年,南宁市开展了“一个全民(全民开放创新)、三个百万(百万市民开放创新大讨论、百万市民素质培训、百万农民就业培训)”的创建活动,百万市民成为文明城市主体建设者。2006年,南宁市被评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先进城市”。在自治区市容环境整治“南珠杯”竞赛中获得A类奖“六连冠”。2008年,南宁市开展了以文明礼仪和志愿服务为主的“三个百万”(百万市民学礼仪、百万市民守礼仪大行动、百万市民“能帮就帮”志愿服务)。与2006年以培训为主的“三个百万”相互辉映,前后承接,极大地实现了“人”的充实与升华。2007年9月,南宁市荣获“联合国人居奖”,有力推动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2009年1月,南宁市荣获当今全国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标志着南宁市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实现了重大突破。
(二)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基础条件分析
近年来,南宁市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具体要求,认真吸取外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先进经验,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抓实,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保持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1.夯实经济基础,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几年来,南宁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断创新发展思路,努力做大做强经济总量,城市综合实力跃上了新台阶。从2002年到2008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由463.18亿元增加到1316.21亿元,连续七年实现两位数增长;财政收入由52.53亿元增加到191.17亿元,三次产业结构由20.37:27.11:52.52调整为15.44:34.65:49.9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由7327元增加到1914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111元增加到4001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4年的8735元增加到14446元,提前两年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经济指标。尽管受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南宁市积极化危为机,克难攻坚,实现了“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的目标,经济逆势上扬,主要经济指标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南宁市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然而南宁市的综合实力和经济水平与先进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需要在下一步深化创建工作中加快发展。
注重改善民生,不断加大对社会事业的投入,着力解决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推动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和谐社会建设扎实有效推进。财政对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教育领域的投入增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能力明显提升。这些条件的改善为精神文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基础。然而城乡发展不平衡,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特征明显,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仍然滞后,与城市差距较大,农民享受公共服务远不及城市居民。这些问题也是当前南宁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
2.奉行廉洁高效,提升城市服务形象
近年来,按照全国文明城市的测评标准要求,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全方位推进政府工作创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收费项目。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文明机关、服务型机关等活动,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建立健全市、县(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两集中一公开”(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的内设机构向政务中心集中、政务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开通运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实现自治区、市、县(区)三级联网。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努力践行廉洁奉公,执政为民,违法违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反应良好。然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体制机制方面深层次的矛盾越来越凸显,诸如在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和简政放权上,还应进一步细化;考核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责任追究的力度还不够大。这些问题有待在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过程中切实加以解决。
3.加快城市建设,改善人居环境
近年来,围绕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的目标,对城市进行了最大力度的建设和改造,不断完善凤岭新区,启动五象新区建设,稳步推进旧城改造,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快速环道、环城高速公路、五象大道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相继建成,城市交通得到明显改善。率先建立了全国第一套城市应急联动管理体系,建成了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然而城市建设还缺少精品工程,城市管理水平仍要进一步提高,“城乡清洁工程”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强化,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脏、乱、差”反弹现象,这些问题影响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深化。
保护生态环境,做好绿色文章。始终坚持改善城市人居质量、建设宜居城市的目标,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严治污染企业,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城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实施了一大批园林绿化工程,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幅提高,“城在林中、林在城中”的绿城形象初步形成;着力做好水资源的保护工作。2007年,南宁市荣获联合国人居奖,成为当年全球获此殊荣的两个城市之一。2008年,南宁市生态文明建设和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城市大气和水环境质量为二十年来最好水平。环境的不断改善,有助于广大市民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水准。但随着经济建设步伐加快,资源消耗越来越大,能源供应日趋紧张,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尤其是城市内河整治任务繁重。这些问题应在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引起高度重视。
4.维护公平正义,实现平安与稳定
实施依法治市,维护社会稳定。几年来,广泛开展普法教育,扎实推进“五五”普法规划。加强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的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高执法水平。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依法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利用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援助中心为困难群众解决法律纠纷,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认真受理和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的稳定。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网格化”社会治安防控系统、“三级巡逻”工作机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机制、流动人口管理机制、法制宣传教育机制,促进“平安南宁”建设卓有成效地开展。近年来,南宁市在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以“党员奉献,能帮就帮”为主题,发扬“能帮就帮”的南宁精神,深入开展“八桂先锋行”活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实践中受到教育和锻炼,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得到明显提高。社会的和谐稳定,保证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扎实开展。但在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仍需要着重解决好国企改制后的遗留问题、旧城改造拆迁安置问题、公共安全等问题,着力确保首府南宁的长治久安。
有效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断完善社会化维权网络,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和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重视做好劳动用工与维权工作,率先在全区制定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制定了农民工工资清欠应急预案,有效保护了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成立了广西第一家“青少年维权中心”,被确定为全国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工作试点城市。全市建立了1000多个残联组织,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就业服务,实施“扶残安居工程”、“光明工程”、“扶残助学工程”,做到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应保尽保。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有效推动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5.优化人文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抓好思想道德教育和实践。近年来,全市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大力推进创建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机关等一系列思想道德教育实践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立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了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标准化建设,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得到有效落实。在和谐南宁创建活动中,大力弘扬“能帮就帮”的城市品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风气。但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的保护还不够理想,需要加强对诸如网吧、校园周边环境等的管理,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不断完善。
多渠道丰富市民文化生活。不断完善文化设施建设,建设了国家一级图书馆、国家一级群众艺术馆、盲人阅览室、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等。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文体活动。连续成功举办了十一届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并形成了南宁的文化品牌,群众性文化活动如火如荼,民俗文化得到较好地传承和发展,一批业余文艺队伍茁壮发展。通过各种活动使广大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得到了极大改善。但文化设施建设还显滞后,未能完全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影响深化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
6.领导高度重视,全民参与共创文明城市
加强组织领导。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建立了“一把手抓到底”的领导机制。成立首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指挥南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各城区、开发区、各相关单位也都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各职能部门认真研究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查找问题抓落实。市委编制了《南宁市“十一五”时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和《南宁市2006-200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制定了《首府南宁创城迎检工作总体方案》,成立了迎检机构,从而保证了迎检工作有条不紊地组织实施。
加强宣传。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创城总指挥部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社、《广西日报》、中国文明网、广西新闻网、《南宁日报》、南宁电台、南宁电视台等中央及地方媒体多角度多层次宣传报道南宁的创建工作,在社会各界引起较大反响,有效地引导了舆论热点,动员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关注并主动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实施全民总动员。创城工作离不开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此次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活动得到了全市市民的支持和配合。通过大力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百万市民素质培训”,“百万市民守礼仪大行动”等活动,动员和发动广大市民参与文明礼仪培训、文明排队日、文明过马路、文明行车、城乡清洁工程整治等活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不断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引向深入。
总体看来,南宁市经过多年创建文明城市的实践,积累了丰富的创建工作经验,特别是近年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都取得了显著成就,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只要强化创建工作,尤其是更加注重薄弱环节的改善,就能够巩固和扩大创建工作成果,保持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二、2009-2011年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服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全市工作大局,着眼于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着眼于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现代文明程度,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构建开放南宁、和谐南宁为目标,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09年版)为导向,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狠抓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薄弱点,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加大领导力度、管理力度、建设力度、宣传力度,动员各方面力量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努力把首府南宁建设成为经济繁荣、政治清明、文化先进、环境优美、生态良好、服务完善、社会和谐的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
(二)总体目标
从2009年起,经过三年扎实有效的深化创建活动,促进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与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构建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中国与东盟联系的前沿城市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核心城市的地位更加巩固,区域性文化中心的文化引领功能不断增强,城市面貌有新突破,城市品位有新提高,社会风气更加良好,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城市的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社会文化环境、生活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达到或超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09年版)的各项指标,实现2011年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的目标。
(三)基本思路
按照“七个巩固、四个深化、一个延伸”的基本思路,把南宁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向新高度。
1.“七个巩固”
一要巩固宜居城市建设方面的成果。以规划为龙头,强化完善城市功能区划,进一步提高城镇化水平,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为市民提供真正的宜居、易居、安居之地。二要巩固城市管理方面的成果。进一步提升数字化城市管理水平,理顺管理体制,提高城市管理效率。三要巩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载体建设方面的成果。保持和发扬常创常新的宝贵经验,丰富内容,拓展内涵,进一步发挥教育群众、倡导文明新风的作用。四要巩固平安城市建设方面的成果。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安全。五要巩固和谐社会创建方面的成果。继续深入开展“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进一步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弘扬“能帮就帮”南宁精神,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六要巩固宣传报道营造氛围方面的成果。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努力展示开放、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营造全民共创的良好社会氛围。七要巩固群众参与方面的成果。坚持共建共享的原则,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创建活动要引导人民群众参与,创建效果要由人民群众评判,创建成果要让人民群众共享,把文明城市的创建过程作为市民共享文明成果的过程。
2.“四个深化”
一是深化以增强城市综合经济实力,提高人民群众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为目标,大力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计划和“十二五”规划,深化文明创建成果。二是深化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大力推进健康南宁建设,深化文明创建成果。三是深化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大力开展生态南宁建设,深化文明创建成果。四是深化以建设文化南宁为目标,大力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深化文明创建成果。
3.“一个延伸”
把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向农村拓展、延伸,以城带乡,城乡联动,实现城乡社会文明程度整体提升。继续推进生态文明村建设。以新农村建设为载体,着力加强农村文化、道路交通、饮水安全、清洁能源、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建设工作,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典型示范文明村。继续推进农民就业培训工程。加大科技富农力度,普及实用技术和科技讲座,培育有知识、懂经营的新型农民,为农业转型,农民增收提供科技保障。继续推进文化惠民工程。抓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大力扶持乡村文艺团队,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农村书屋,开展送戏、送电影、送书下乡等活动,以先进文化引领农村文化风尚,满足农民精神文化需求。
三、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周密部署,宣传发动(2009年1月-2009年12月)
1.制定规划实施方案
收集相关信息,汇总相关资料,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南宁市2009-2011年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划》所确定的重大任务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规划及专门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解责任。
2.广泛宣传
通过在市属新闻媒体开设专题或专栏,利用社区、单位、学校、乡村的黑板报、墙报、宣传栏,借助网络、手机等新兴传播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深化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市民群众的深化全国文明城市意识、参与意识。积极协调中央及自治区新闻媒体深入挖掘、宣传我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新典型、好做法、好经验。
3.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对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增强沟通,加强动态管理。市文明办、各县(区)文明委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创新深化全国文明城市的各种长效工作机制,使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二)第二阶段:解决问题,全面推进(2010年1月-2011年3月)
1.着力解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推进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对于在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责任县(区)和部门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确保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得到有效整改。
2.加强督促检查
督促各级组织制定检查计划、安排检查人员、落实检查任务、记录检查结果,采取定时与不定时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推进工作深入开展,对检查地点存在问题现场考察记录,整改后再次检查,实现以检查促提高。各级文明办及督查部门要开展定期督查,及时将督查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加大整改督办工作。
3.自测自评
各县(区)、各部门加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检查督促,开展自测自评工作,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最新版)的标准,对照检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效果,随时掌握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动态。
(三)第三阶段:完善提高,迎接复查(2011年4月-2011年12月)
1.查遗补漏
各县(区)、各部门要对自测自评、交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制定专门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目标,突击整治,确保所有指标都达到复查标准。
2.完善提高
各县(区)、各部门要在所有指标都达到复查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提高各项指标的质量。重点完善提高具有鲜明南宁特色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提炼、升华,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报道,扩大其影响力,提升其理论高度。
3.迎接复查
市文明委要组织各县(区)和各部门,按照中央文明办的要求,做好各类复查材料的准备工作,高质量完成迎检材料的建档工作,迎接和配合全国文明城市的复查工作。
四、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重点
(一)实施科学发展惠民工程
1.提升经济发展能力,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的各项政策,坚持扩大内需和稳定外需相结合,充分发挥投资、消费和出口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保持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充分利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各项政策,以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等为载体,积极推进区域合作和融入次区域合作,提升南宁经济发展的层次和质量,提升城市的竞争力。以项目建设、服务企业为切入点,完善项目前期工作统筹推进、项目联合审批等工作机制,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和固定资产投资力度,使投资成为带动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提升改造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融合互动、协调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产业园区的建设,积极推进产业的集聚集群发展,提升经济发展的潜力。不断改善消费环境,积极扩大消费需求,尤其是深入开展家电下乡活动,拓展农村消费市场,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各层次、多样化的消费需求;进一步增强“会展经济”对内需的拉动作用;积极培育买车、买房、旅游购物、餐饮服务等消费热点,开辟电子商务、文体健身、理财保险等新兴消费领域;积极繁荣活跃节日市场,强化“假日经济”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2.推进全民创业活动,优化城市创业环境
不断加大全民创业扶持力度。制定一系列扶持全民创业的配套优惠政策,出台支持全民创业的财政扶持政策、税收扶持政策、规费减免政策、金融扶持政策、社保扶持政策、费用补贴政策、放宽准入政策等,切实做好税费减免、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资金扶持等工作,在市场准入、企业设立等方面给予一切创业主体以最大的自由度,有效地推动全民创业活动深入持久开展。搭建创业政策法律平台、创业融资平台、创业技术平台和创业信息平台等创业平台,建设产业孵化基地、创业培训实训基地等创业基地,服务全民创业。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性的创业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培养全民创业观念和规则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类培训资源,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提高创业人员素质,使广大创业者不仅想创业、敢创业,还能创业、会创业,激发和引导全民投资创业。开展全市年度创业表彰活动,评选“南宁市十佳创业先进个人”,树立典型,重点宣传报道,形成褒奖成功的创业氛围,推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建设。
3.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创新能力
以《南宁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方案》为指导,推进产业发展模式创新,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科技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区域机制创新,提高对外开放合作水平;推进机制体制创新,促进形成更具活力和开放度的体制机制;推进文化创新,提升首府文化软实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党建创新,提高各级党组织领导科学发展和创新的能力。制定研发支持政策,加大创新投入力度,提高研发投入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加大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力度,使研发投入持续较快增长,增强企业研发动力和能力。充分发挥企业在创新能力建设方面的作用,加快建设包括铝加工创新基地、有色金属创新产业基地、制糖创新基地、造纸创新基地、生物工程与制药创新基地、面向东盟的电子信息产业创新基地、生物质能源产业技术创新基地、木薯加工创新基地等在内的具有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基地,形成一批在区域内有影响力的创新企业,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立创新型人才集聚基地,形成有利于人才创新的环境,加强创新型人才培育,建设创新型人才队伍,打造一批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4.积极落实惠民工程,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注重以人为本,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针对当前经济危机下就业压力增大,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城乡就业。积极创造就业机会,增加就业岗位;加大就业培训力度,提升就业能力;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自主就业,将提高就业质量作为改善居民生活水平的重要内容抓好抓实。深化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完善各项社会保险的制度建设和政策,加快建立健全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助、贫有所济、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劳动保障事业新发展,使其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优化收入分配调节机制,确保城乡居民公平地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努力实现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持续增长,生活质量水平逐步提高,使改革开放的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民生、惠泽民众。紧贴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积极为民办实事,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每年推出一定数量为民办实事项目。根据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突出“为民”、突出“办事”、突出“务实”,确保为民办实事办实、办好。
(二)实施勤政廉政绩效工程
1.加强机关效绩考评工作,规范政府行政行为
紧扣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企业发展解忧解困,抓紧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健全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公务员绩效考核制,重点解决行政机关工作中存在的懒、散、松、惰、骄、慢、差、粗等工作作风不实问题,解决业务流转不畅、办事推诿拖拉、敷衍塞责、失时误事等运转效率不高问题。通过改善行政服务水平,健全政府职能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建设务实为民的服务型政府。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制定出台《南宁市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意见》,指导全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与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处理好加强领导与全员参与的关系,做到上下联动;处理好严肃查处问题与大力宣扬先进的关系,坚持从严治理队伍;处理好扎实工作与采取必要形式的关系,做到形式与效果的统一。转变职能,增强素质,规范行为,把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与创建文明机关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把“机关形象人人有责、人人都是机关形象”的责任意识贯穿到各项工作和为群众服务中。坚持德才兼备、凭实绩选人、注重群众公论的选人用人三原则,严格程序,加强培养,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确保选人用人质量,确保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2.加大反腐倡廉力度,推行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制定《南宁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强化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源头治理和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全面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基层评议机关、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政行为监督机制,强化权力运行监控,尤其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健全信息收集机制、决策方案咨询论证机制、决策方案讨论确定机制、决策纠错改正机制、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等机制,通过建立完善科学民主决策的相关机制,减少决策失误,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3.加强诚信环境建设,构建诚信政府
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市场环境。建立南宁市信用信息系统,加快信用立法,培育征信市场。强化企业信用建设,建立企业信用管理机制、企业信用供求机制、企业信用共享机制、企业信用风险机制、企业信用评估机制,积极引导企业加强内部信用建设,营造企业守信褒扬,失信惩戒氛围。建立完善以质量、信贷、税务等为重点的企业信用供求机制。创建诚信企业,开展评比表彰。以推进企业诚信建设为切入点,每年在全市组织开展“南宁市文明诚信企业”评选活动,对获得“文明诚信企业”给予通报表彰,加大宣传力度,推进全市企业信用水平明显提高。加强诚信市场建设,优化创业环境。积极开展集中性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进一步加大示范街、示范店和示范市场的创建力度,巩固并推进星湖路、东葛路、新华街和步行街等一批商业街道建设成为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加快推进诚信品牌、诚信市场等建设,力争每年推出“南宁市十佳诚信品牌”、“南宁市十佳诚信市场”等,在全市营造讲诚信、守信用、促和谐的浓厚市场氛围。以《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南宁市信用体系建设的决定》和《南宁市建立现代社会信用体系规划》为指导,出台《南宁市诚信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加强政府服务信用、决策信用、执行信用、监督信用、信息公开信用、信息管理体系等的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诚信体系,促进政府公开、公平、公正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强化信用制度化建设,建立完善政府诚信的自律机制,尤其要充分利用好网上市长信箱、网上信访等栏目的作用,在政府部门实行公开服务承诺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将诚信建设纳入市级目标考核体系,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大通过公开出版物或者以通告、告示、布告、公告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力度,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快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以政府信用水平的提高推动“诚信政府”建设。
(三)实施公共服务利民工程
1.提升“窗口”行业服务水平,保证优质服务来源
以深入持久开展“微笑窗口”活动为驱动力,组织开展“争做文明单位、争创文明窗口、争当岗位明星”活动,加强“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积极开展“窗口”服务水平技能竞赛,树典型,树形象,形成争先创优的行业氛围,提升行业风气满意度和信任度。通过聘请行风监督员、召开行风评议会、在窗口处设立24小时投诉电话和投诉箱、开通“网上投诉”业务等方式,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推行窗口行业服务承诺公开制,不断提高“窗口”服务标准,公开服务程序,做到窗口行业服务规范、高效、诚信守法。
2.加大教育投入和管理,提升素质教育水平
加大教育投入。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完善教育投资体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的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保证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和逐步增长,使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办学环境进一步优化。与此同时,还要加强教育经费的监督与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定期公布教育经费投入和教育附加费征收情况,加强社会监督。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认真加强对预算内和预算外教育经费的管理,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平调和挪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也必须努力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加强学校管理。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严防重大事故发生;充分利用新课程改革时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以实现教育公平为目标,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机制;强化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校园整体文明水平。
3.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高度重视医疗卫生工作,不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体系。加大投入,不断提高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强对全市医疗专业人员的培训,积极探索卫生人才引进工作,进一步提高医疗队伍整体素质。狠抓医疗服务,持续开展“以病人为本”的医院(卫生院)管理年活动,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提高农民参合率。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增强乡镇卫生院活力。强化对食品卫生行业的监督,不断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4.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增强公共服务能力
合理布局。对公共设施建设相对薄弱而又有迫切需求的农村地区和新城区,要加快建设进度,对公共设施相对成熟的中心城区,主要是加大对现有设施的改造和功能提升。科学规划、严格执行社区公共设施规划、用地和建设标准。各级政府要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公共设施的整合和共享,提高其利用效率。通过重组、土地置换、社会资源整合等方式,加大投资和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公共设施密集区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公共安全、社会福利机构向郊县(区)和新城区转移。在政府主导下,综合利用合并、改建、拍卖、出售等市场运作方式,盘活公共设施存量,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政府加大投入,完善远郊县(区)医疗中心、文化体育中心、农村教育等公共设施,建设符合乡村特点,保障基本需求的村镇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城市社区公共设施,通过建设一批面向基层、面向市民的公共设施,建设“和谐社区”、“平安社区”、“健康社区”,使社区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发挥服务作用。
5.加强法律援助,积极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坚持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过硬作风狠抓落实,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应从解决办案问题转变到案件质量管理和案件的档案管理方面,以保证受援人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面加强基层组织网络建设,形成覆盖城乡、协调联动的基层法律援助组织网络,方便基层群众就近、及时申请法律援助。在将交通、医疗、义务教育等涉及民生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的同时,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特别是农民工人身损害及追讨劳动工资的案件,要设立绿色通道,及时办理,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业务开展的配套规章制度,推进法律援助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针对社会转型时期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增多的新情况,积极拓展法律援助各项业务,充分运用法律援助手段排解纠纷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实施文明素质提升工程
1.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核心,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围绕提高公民的道德水平,塑造城市的精神品质,培育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民族精神教育和传统美德教育活动,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全市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转化为市民的自觉追求,形成强有力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力量。积极开展荣辱观教育活动。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扎实推进“知荣明耻”工程,积极开展“八荣八耻”、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南宁市市民公约》、《南宁市市民‘八不’规范》等荣辱观教育活动,弘扬“能帮就帮”的南宁精神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2.开展道德模范的评比宣传,给市民树立学习的榜样
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南宁市道德模范评选宣传学习活动、“感动南宁--文明和谐‘十佳’人物”评选表彰活动,与时俱进地在全市组织开展“十个十佳”系列文明人物评选表彰活动,展示南宁市文明建设成效,加大对各类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号召市民向先进榜样学习,进一步营造“崇尚先进,弘扬正气”的浓厚氛围。
3.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提升市民的文明意识
积极开展“促进公共文明”宣传劝导活动。充分利用媒体和社区板报、宣传栏等阵地,大力宣传文明公约,对涌现的新人新事新气象大张旗鼓给予褒扬,对不文明现象给予曝光,形成讲文明光荣、不讲文明耻辱的舆论强势。同时,在人流密集路段、广场、车站建立“志愿服务站”,动员干部群众义务劝导不文明行为,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大力开展“文明十个一”活动。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广泛组织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吸引人们在自觉参与中做到:文明乘车、文明游园、文明观演、文明出行、文明礼让、文明就餐、文明购物、文明待客、文明过节、文明排队,形成健康向上的良好社会风尚。
4.构建志愿服务体系,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进一步完善志愿者组织机构。在全市形成涉及领域多、辐射面广的志愿服务网络;通过建立协会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协会长效运作机制。加大志愿者队伍建设力度。积极建立各类专业志愿者队伍,大力发展志愿者组织;健全和落实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进一步提高注册志愿者占城市总人口的比例。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开展便民利民志愿服务。开展志愿服务与帮扶对象结对子活动,通过结对帮扶,切实帮助孤寡老人、空巢老人、残疾人和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体。组织专业人员为群众开展法律援助、医疗救助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为全市重点发展项目服务。继续组织青年志愿者为中国-东盟博览会、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等大型节会活动提供志愿服务。大力开展应急救助志愿服务。组织有相关专业知识和职业背景的志愿者深入城乡基层,通过设置展板、咨询问答、现场演示等方式,普及防灾避险、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方面的知识,增强人们自救互助的意识和能力;在人员流动频繁的公共场所设立志愿服务站,组织专业志愿者为遇到紧急情况的群众提供急救用品和及时有效的救助。在急难重大任务中,积极发挥青年志愿者的突击队作用,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开展维护公共环境秩序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参加普及环保知识、清洁环境卫生和植绿护绿志愿服务。聘请“五老”志愿者,担任社会文化环境义务监督员,就近参与互联网、网吧、荧屏声频和校园周边环境的监督。大力开展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到社区担任文化辅导员,利用红歌会、社区文艺展演等方式,组织群众学唱红色经典歌曲、诵读中华经典,弘扬主旋律、唱响正气歌。
5.丰富文明创建载体,提高文明创建水平
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朝阳广场、民族广场、五象广场等人流量大的广场,通过市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主题活动,利用重大活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等,大力宣扬和学习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广泛宣传南宁精神,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荣辱观教育常抓不懈、常抓常新。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化创建文明县(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行业和军(警)民共建活动,完善创建管理办法,加强创建工作动态管理,提高文明创建工作水平。积极开展“睦邻日”和“邻里节”等邻里互助、社区联谊活动,继续推进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促进社区和谐。巩固文明家庭创建成果,扩大和深化家庭美德教育,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开展文明用语进万家活动,大力倡导文明用语。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认真组织好传统节日和重大节日的活动,吸引群众广泛参与,使群众在活动中弘扬传统美德,增强爱国主义精神,增进民族感情。
6.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积极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推进核心价值体系的具体化和形象化,开展各种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依托团队组织、学生会和各类学生社团,利用学校广播站、校园网等载体,努力开展各种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校园文化活动。不断完善“三结合”教育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家庭的基础作用和社区的整合作用,推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效衔接。以推进家长学校建设为突破口,着力健全和完善“三结合”教育网络体系,实现家长学校达标建设目标。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升家长教育孩子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家庭在培养孩子良好习惯、塑造健康人格和提升文明素质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按照“坚持公益性、服务大多数”的要求,加强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落实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进一步发挥青少年活动阵地作用,开辟更具特色、更加丰富、更贴近青少年学习生活特点的校外活动场所。
(五)实施城乡环境优化工程
1.维护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城市
重视和加强环境保护。大力宣传资源节约的政策法规,优化利用资源,发展循环经济,推广高新技术,提高循环利用水平,加快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建立符合现代生态文明的生活方式。大力营造绿色消费、文明消费的社会氛围,倡导和培育先进的生态文化和文明生活方式,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人人有为、人人受益的共识,逐步建立与发展循环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引导全民投身于环境保护的实践中。深入开展“绿色环保小区”创建活动。将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机制引入社区的全面发展,让环保贴近百姓,走进家庭,增强公众的环境意识和文明素养,促进社区的环境建设和环境质量的改善。推进节能减排,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为载体,加大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和噪声污染的综合治理力度,建立和完善污水达标排放机制;强化重点污染源治理,控制扬尘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强水源地保护和水资源管理,控制扰民噪声源、创建安静居住小区。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企业治污设施不完善,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严重污染环境的,一律停产整治并从重处罚。重点对高污染、高消耗、资源型行业中的重污染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严厉打击已被取缔关闭后死灰复燃的企业。重点检查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成投产的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的企业、拒不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使用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企业。
2.深化“中国绿城”建设,建设园林城市
加强造林绿化工作。坚持规划建绿、依法建绿,加大公共绿地建设的投入,大幅度新增城市绿地面积,提高园林绿化三项指标。继续实施“群落式植物配植”、“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模式”的城市绿化新模式。加大公园绿地投入力度,对市区主要公园绿地统一规划建设,形成生态防护林和高品位景点相结合的生态廊道;抓好居民区绿化、单位绿化、道路绿化、防护绿地、风景林带建设。每年组织一次全市性大型国土绿化、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使种绿、护绿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加快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尽快制订出台《南宁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全面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注重做好“山”、“水”、“树”这三篇大文章,按照“显山露水”的要求,加强监管、明确职责,保护好“山”、“水”、“树”,为城市发展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处奠定坚实基础。推进“中国水城”建设。制定规划,全面综合统筹考虑南宁市的水质、行洪、截污、补水、绿化、湿地、建筑、景观以及交通、旅游等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时足额储备“中国水城”的建设用地,留足城市水环境的自然和发展空间,拉大城市水环境的综合治理和建设框架;多运用生态、自然的办法和技术,保护好、恢复好城市水环境的生态环境系统,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存,全面提升城市品位和文化韵味;着手做好“南湖-竹排冲水系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各项前期工作,确保在2010年底前各项工作初见成效。
3.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健康城市
完善城市卫生设施配套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搞好道路维修保养,保证主次干道、街巷硬化,路面平整,下水道无垃圾堵塞;配齐主次干道果皮箱、垃圾箱等垃圾收集容器;改造、消除旱厕,加强公厕建设,完善公厕布局;督促社区居委会(村)及辖区各单位,逐步将所有垃圾池改造成封闭式垃圾屋。开展“五小行业”(小饮食店、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专项整治行动。对“五小”服务行业的治理严格按照标准达标,达不到标准的坚决取缔。对“五小”服务行业,加强发证前的卫生条件审查,严把许可审核关;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卫生意识,使之文明卫生符合要求。规范特色饮食街卫生管理,要求各类小餐饮店的餐厅、后厨要卫生、干净。扎实做好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认真落实以孳生地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组织开展春秋两季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分步推进“四害”预防控制设施建设,消除“四害”孳生地,确保“四害”密度长年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除害灭病保健康。组织开展宠物饲养整治,重点解决犬只伤人和随意进入公共场所、随地便溺问题,倡导文明养犬。深入持久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动,提升市民卫生意识。依靠科学精神,引导市民选择良好的生活方式,提高市民的健康水平。在全市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引导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开展多层次、多形式、范围广的全民健身活动,做到家家提倡健康生活,人人参与健康行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大众传媒的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开展健康咨询、专栏期刊、展板和手册、知识竞赛和讲座等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以创建示范社区、单位、学校为载体,最大限度地提高广大群众的卫生健康保健知识水平。加强控烟及烟草危害的宣传教育,培养中小学生对吸烟有害健康的认识,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
4.拓展“城乡清洁工程”,提升公共环境秩序
继续广泛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以普及“城乡清洁工程”科学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城乡居民文明卫生公约》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的清洁卫生意识。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重点解决公共环境脏乱差问题。各有关部门联动协调、齐抓共管,在市区重点部位、人口活动密集和流动人口集中区域建设一批公厕,主次干道旁设立垃圾箱,杜绝随地便溺、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认真落实市容卫生“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市容群众化管理的长效机制。重点推进户外广告管理工作,对户外不规范、不雅观的广告牌匾、旗幌和灯箱进行集中治理,进一步改善城市形象。组织开展建筑施工整治,重点解决施工单位噪音扰民、土石方运输溢洒问题。继续开展“百万市民环境大整治”活动、周末大扫除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养成讲文明、讲卫生、讲秩序的良好习惯,增强公德意识。继续开展“城乡清洁工程”流动红(黄)旗检查评比活动,督促各县(区)切实加强城市管理,深入市容长效管理,巩固成效。重点整治“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状况。狠抓“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死角清洁工作,努力提高居民生产生活质量。结合旧城改造工作,逐步解决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问题。重点改造城镇小街小巷,加强乡镇、村屯的综合整治工作。同时要完善“城中村”基础设施,逐步将村民转入社区化管理。结合新农村建设,整治农村环境,做好道路硬化、植树绿化,建设垃圾处理及排水设施。进一步加强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推进“城乡清洁工程”向县乡延伸拓展。全面推进“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建设集城市管理、应急指挥、市民服务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等功能为一体的,覆盖全市各县(区)、开发区、乡镇(街道)、社区的统一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与指挥系统,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长效化,实现大城管的目标,为“城乡清洁工程”快速反应、及时处置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六)实施文化建设繁荣工程
1.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将文化基础设施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坚持政府主导、多方筹集、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把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形成以城市中心区为主干、覆盖全市城乡的文化服务网络。有重点、有层次突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力量建设一批代表首府南宁形象、显示南宁综合实力、达到国家一流水平的大型标志性文化设施,如南宁市艺术博物馆等;加快文化艺术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在公共场所、绿地、公园规划建设一批有代表性的历史人文景观,形成现代绿色、人文历史相呼应的绿城特色人文环境,努力提升南宁的文化品味。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放在乡镇、街道、社区和农村,以建设综合性、多功能乡镇文化站为龙头,加快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巩固和壮大城乡基本文化阵地。加强对新闻出版、社会文化、休闲娱乐等各种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扩大服务范围,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对公共文化投入的长效机制。坚持公共文化的政府主导地位,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支撑作用的同时,积极引导民间、社会资金投入文化事业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2.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增强农村文化自我发展能力
统筹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综合利用,努力做到共建共享。按照“四室一场一支队伍”(图书阅览室、文体娱乐室、实用技术培训室、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室、文体广场、文体队伍)的要求,抓好乡镇文化站和村宣传文化活动室的建设,有条件的可建文化或体育休闲广场,充分共享有限的文化设施资源,开展各类形式的文体活动,广泛吸引农民参与到活动中来,增强农村文化发展的活力。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兴办文化实体,创新农村文化体制机制,增强农村文化自我发展能力。按照政府投资为主,企业与农民投资为辅的原则,通过捐赠、投资、冠名和民间集资、设立奖励基金等形式,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投资格局,解决农村文化建设经费不足的瓶颈制约。鼓励农民兴建各类图书室、特色博物馆、民间艺术馆等,并充分发挥民间艺人、文化能人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传承发展民间民俗文化方面的作用,增强农村文化自我发展的能力。以“文化下乡”为契机,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抓好有线电视村村通工作;实施百戏进乡村;扶持百个村屯、社区文艺队;送万场电影到农村;建设农村书屋等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文活动;组织相关单位到县(区)、乡镇进行文化下乡活动及送书等活动,提升农民文化品质。
3.推进文化产业创新,大力发展文化产品与服务
扶持与培育本土文化企业。转变观念,实现文化由“事业”向“产业”的转变,加快本土文化企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步伐,整合文化资源,培育和扶持一批文化企业。加大文化产品创新力度。继续实施精品创作与生产战略,创新传统文化作品表现形式,并创作生产一批健康向上的、老少皆宜的影视、动漫、出版物等形式的作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加大文化产品与服务推介力度,鼓励文化园区发展。继续打造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文化品牌,通过产品推介与大力开发文化产品与服务等形式,做大做强文化品牌,支持有市场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引进国内外著名的文化企业特别是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产业集团在南宁发展;通过落实产业政策和市场化运作,重点抓好演艺、娱乐各类文化产品等产业的发展,重点支持有较强实力的文化企业和新兴的文化园区。
4.加强体育设施建设,提高体育设施使用效率
将公共体育设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体育法》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的要求,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区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抓紧编制《南宁市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预留用地。积极探索体育基础设施市场化运作模式。加大财政投入,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公益性、特色体育运动场馆,如广西体育中心;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利用外资、民营资本新建体育场馆设施,如李宁体育园等,引导社会力量对现有体育场馆设施进行改造,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坚持体育资源社会共享原则,积极拓宽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途径和办法,创新载体,提高公共体育设施使用效率和服务水平,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群众体育健身需求。
5.落实文化遗产保护政策,保护与发展民族文化
认真抓好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与《南宁市历史传统街区保护管理条例》,依法加强文物保护工程建设工作,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切实抓好重点文物维修工程,如历史文化保护工程;大力推进博物馆建设,加强馆藏文物保护,提升陈列展示和服务水平;加强文物资源调查研究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街区、村镇)保护规划的编制实施,落实审批监督责任;加强文物流通市场管理,严厉打击破坏文化遗产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纠正过度开发利用文化遗产。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力度。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物质文化保护方针,切实做好遗产的保护工作。通过普查、认定和登记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制定保护规划,明确责任主体,实施保护工程,完善名录体系,通过抓传承、建基地等措施夯实非遗保护基础;积极鼓励和扶持民间艺术团体与民间艺人的创作工作,通过各类民族民俗节庆文化活动,如武鸣县的“三月三”壮乡歌圩、宾阳县的“炮龙节”、隆安县的农具节等让人民群众在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同时,强化保护非物质遗产的自觉性,发扬光大民族文化。
6.大力整顿文化市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强化文化市场立法调研,建立和健全文化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和绩效考评、执法考评体系。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创新文化市场管理方式,推进文化市场整顿。进一步推进娱乐场所“阳光工程”的实施,强化演出市场、娱乐市场的监管,开展电子游戏机市场、动漫产品市场专项行动和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举办“保护知识产权”、“反盗版宣传周”活动,打击非法音像制品经营活动。加强对图书、电子、音像、报刊等出版物及印刷企业的管理,加大对非法音像制品“扫黄打非”力度;通过建立健全严格的节目审查制度和节目播出程序,净化荧屏声频。继续完善文化市场监控中心的建设,实现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平台全覆盖,能实时监控网吧是否接纳未成年人。完善网吧社会监督制度,建立网吧督查员制度、实名上网登记制度,禁止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抓好文化市场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并通过指导筹备成立文化产业协会等形式,提高行业自律能力,建立起市场环境净化的长效机制,促进文化市场各行业健康发展。
(七)实施城乡联动共建工程
1.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帮扶共建合力
建立联动机制,合力共建。按照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的原则,各行政机关单位把帮扶文明村示范点建设活动,与新农村建设联系点、基层组织建设、文化小康村、科技示范村、文明卫生村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市、县(区)、乡镇、相关职能部门、各帮扶的文明单位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在工作安排上相互衔接,在工作内容上相互贯通,统筹兼顾,共同提高,形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强大合力。强化联动建设的监督机制。跟踪检查城市支援农村与帮扶创建等活动的各项措施与政策的落实情况,对落实好的部门予以奖励,对出现差错或者不予落实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建立健全联动创建的保障机制。
2.强化多方参与,推进城乡风貌改造
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做好分工。市、县(区)、乡镇各级各部门和包村联系单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责任到位、任务到人,特别是要发挥好县(区)、乡镇两级的作用,加强协调,强化沟通,进一步形成改造工作的整体合力。把“城乡清洁工程”、“穿衣戴帽”的改造与综合环境整治、生态建设结合起来,与当地村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结合起来,与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与整村推进国土整治结合起来。采取分期、分类的原则来推动改造工作,强化分类指导,改造工作切忌千篇一律,在基本的标准基础上突出特色;分期逐步实施,一期要着重做好外立面整治工作;重点推动,对于重点区域、节点要按时、按照自治区有关标准全面、全方位推进。市、县(区)两级加大财政支持和资金筹措力度,保证改造工作的资金及时到位。坚持群众参与,把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共同参与,共同推进,形成“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的良好局面。围绕城乡风貌改造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城乡风貌改造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参与城乡风貌改造工作的良好氛围。
3.明确帮扶重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组织,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会干事、能干事、肯干事、敢干事、懂经营、会管理、群众公认的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班子,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开拓增收的发展路子,创新农民致富手段。以发展农村经济为载体。针对制约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采取综合措施,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业生产环境,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村经济组织化程度,加快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以帮助村镇发展农村经济,优化生产环境,拓宽群众致富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为重点,在明确帮扶重点基础上,结合帮扶村的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和确定发展思路和致富项目,调整乡村产业结构,本着“缺啥补啥,缺啥支援啥,尽力而为”的原则,为村里出主意,搞培训,引项目,建阵地,定制度,出资金,送知识,改环境,把党的方针政策、市场经济观念、实用科技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并结合农村和农民的实际,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帮助农民增产增收,增强农村经济发展后劲。
4.创新帮扶方式,增强城乡共建实效
采取“输血与造血”的方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等形式对农民开展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人生观、价值观、家庭美德和民主法制等教育,提高农民素质。拓宽帮扶思路,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多种帮扶形式并存的城乡共建管理与运行模式,建立健全帮扶单位为主,被帮扶对象为辅的资金投入方式。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规划农村道路、主要干道的路灯、自来水源、电力供应、通讯与电视设施,合理布局乡村的卫生室、娱乐室、老年活动室、文化室、篮球场、宣传橱窗、公共厕所等主要公共设施,从而进一步拓宽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的载体,增强城乡共建的实效。
5.丰富活动载体,推进农村文明创建
继续推进与创新以“万名农民进课堂”活动为内容的农民素质提高工程;以“教育促小康和教育现代化”为内容的农村文化惠民工程;以“城乡清洁工程”与“治理六乱”改造为重点的城乡风貌改造工程。积极创建一批具有时效性、内容鲜明,富有区域特色的创建活动载体。以“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树新风”为主要内容,以多方组织,群众参与为主,广泛扎实的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如:节日民俗活动,文化娱乐活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与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等,使达到每参与一次活动接受一次洗礼、感悟一次文明的效果。建立健全活动载体创建的保障机制。强化活动载体的组织、领导、监督、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良好的创建机制,确保创建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
(八)实施社会平安维稳工程
1.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城市平安建设
完善综治领导责任制,健全各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完善社会治安评估体系和综治考评体系,建立健全综治干部业绩考评体系。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式,促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社会化、网络化、科技化上实现新突破,全力构建覆盖全面、警民联动、防范严密、控制有效的现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开展社会治安排查、严打、整治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理和帮教工作,做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以及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释放、解教时的衔接工作;多管齐下,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出租屋、机动车、治安重点场所”的综合治理工作。
2.深化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集中开展食品联合或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强化药品专项整治。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和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进行监管,加大稽查力度,完善药品抽验信息平台,全面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整治工作,切实消除药品安全隐患,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建设,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制度,做好对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完善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建设,建设由应对一般性紧急事件的应急联动平台、应对重大灾害性事件的重大灾害应急联动平台以及满足群众各种非紧急救助需要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共同组成的较完善的城市应急联动和社会综合服务系统。优化应急联动系统服务质量,推进应急联动管理体制变革,充分动员和发挥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对涉及公共安全、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加强监管,开展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整治,坚决杜绝无证生产行为。
3.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认真解决影响民族地区发展和稳定的突出问题,积极稳妥地处理涉及民族方面的突发事件,对伤害民族感情、影响民族关系的事件,严肃从快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对民族宗教方面出现的一些敏感问题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查了解,掌握工作主动权。定期排查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为城市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对进城务工、就医、旅游等的少数民族群众尽量给予帮助。不断壮大民族干部队伍。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力度,通过立法和制定措施来保证少数民族干部进入各级领导岗位,使少数民族干部成为干部队伍中的重要力量。在注重少数民族干部数量增长的同时,还应通过加强理论培训和实践培养两种方式来改善其队伍结构和提高其队伍素质。促进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全面发展。通过大力发展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加大民族地区公共卫生事业投入,加大民族地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积极发展民族地区的社会事业。
五、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提升城市文明水平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现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目标的头等大事来抓。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文明委具体组织、指导、协调开展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各县(区)各部门也要相应地调整充实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定期对本县(区)、本部门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指导、协调、督办、检查、考核和通报。继续加强各级文明委和文明办的建设,充实工作队伍,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其在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健全机制,落实责任
一是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各部门的党政负责人要对本县(区)、本部门的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负总责,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要把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持之以恒,不留死角。二是健全考核机制。要把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市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认真进行考核,并把考核情况作为各级各部门及其主要领导评先评优、晋升提拔的重要依据。对在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县(区)、单位、集体、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三是建立健全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问责制。细化、分解和明晰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任务,依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不重视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落实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不按时按质完成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的单位,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典型示范,营造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发掘、培育、宣传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各类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以先进典型引导、示范、带动全市的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新兴媒体、公益广告、宣传栏等多种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宣传形式,策划专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宣传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指标体系要求,宣传群众对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好意见和好建议,宣传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引导和教育广大市民增强社会公德意识、文明行为意识、环境卫生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严格督查,强化管理
要对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综合运用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督查部门专门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等多种形式,努力形成分工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督查管理运行机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专题视察。组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督察员队伍开展明察暗访。积极鼓励群众参与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五)加大投入,联动创建
进一步完善投入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要把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尤其要加大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较薄弱环节的经费支持力度。完善民间资本的投融资机制,构建多元投入机制。
充分发挥南宁的首府优势,整合利用区直机关、驻邕单位及大中专院校的各种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共育共建活动,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区市联动、行业联动、军民联动,联建共建,形成强大合力,推进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