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南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和推进工作方案》已经2010年1月16日市委常委会议和2010年1月7日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二月三日
南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和推进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编制《南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对于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后金融危机时期抢占发展制高点,推动“鄱阳湖时代、低碳时代、地铁时代”南昌更好更快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规划的编制和推进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编制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根据国际环境新变化、国内发展新要求、南昌发展新起点,充分反映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加快发展的战略思想,遵循“四个体现、四个有机统一”的规划编制原则,全面落实南昌崛起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和生态等方面的建设和发展任务,促进全市经济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四个体现、四个有机统一”的规划编制原则即:
一是体现统筹兼顾的要求。妥善处理好速度、质量、结构与效益的关系,内资与外资的关系,投资与消费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
二是体现创新驱动的要求。把创新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加快完善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充分发挥既有比较优势,努力培育形成合作竞争的新优势,实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的有机统一。
三是体现绿色增长的要求。把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建设“两型”社会放在突出位置,完善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四是体现共建共享的要求。把改善民生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建立健全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的体制机制,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富民、惠民、安民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富民与强市的有机统一。
二、工作机构
(一)领导小组
成立市“十二五”规划编制推进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和组织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专项规划、行业规划、区域规划和县区(开发区、新区)规划的编制和推进,对规划编制推进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规划办),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要参照市里做法在2010年1月底之前成立相关机构。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员负责本行业(专项)规划编制,责任领导应具体参与规划编制,责任处室负责人为市规划办联络员。
(二)专家智库
与市内外有关高校、科研机构进行战略合作,组建市“十二五”规划专家智库,对“十二五”规划编制进行指导,提供咨询、论证支持,规划纲要前期课题和部分规划(草案)委托专家团队研究起草。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规划学习培训和全面调研。认真学习研究国家和省有关“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文件精神,组织专题资料编辑、规划业务骨干培训和专题交流研讨活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学习外地发展经验和规划编制好的做法。深入全面调研我市“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基础和发展环境特点,对“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组织全面系统评估。采取制作网页、出版书籍、编印画册、制作光盘等方式,并组织全市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我市“十一五”发展成就。
(二)研究提出纳入国家、全省及全市规划的重点内容。从大局出发,结合我市发展的时代特点、目标要求、现实基础和外地经验,研究提出需要纳入国家、全省及全市总体规划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项目。市规划办积极组织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衔接沟通。结合规划编制,组建全市重大重点项目库,成为今后政府对项目进行政策支持、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
(三)开展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市规划办根据编制规划纲要的需要,分批下达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计划,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或直接委托方式选择有能力的专家团队进行专题研究,其中部分规划纲要的重大课题分A、B角同时开展研究,以更好地凝聚社会智慧、理清发展思路、加强科学规划,为规划编制提供充分的智力支撑。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也必须组织开展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各专项课题研究由市规划办下达后由市直相关部门完成。
(四)编制市级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行业规划、区域规划。在深入调研和开展规划前期课题的基础上,市规划办组织编制《南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按程序报送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市政府发布实施。专项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该领域工程进入市重大重点项目库的重要依据。专项规划由市规划办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市规划办、市发改委或其他市直有关部门牵头编制,市规划办按程序初审平衡后报市政府审定发布。行业规划是“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重要支撑性规划,指导本行业中长期发展,由市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进行编制,经市规划办按程序衔接平衡后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办发布实施。市级区域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区域的专题展开和细化,是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三规合一”的规划,通过规划将该区域的发展提升到市级战略层面,以便于从全市角度安排该区域的发展任务和发展项目。市级区域规划由市规划办组织市发改、规划、国土等部门和县区(开发区、新区)联合编制,报市政府审定后发布实施。全市规划体系和部门分工由市规划办统一下达。
(五)编制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十二五”规划。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组织编制各自县区(开发区、新区)的“十二五”规划。规划纲要以全市“十二五”的总体发展目标和发展任务为基础,在编制过程中,应就规划涉及的重要目标、重大产业、重点项目以及其它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内容,与市规划办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衔接,其中需要市支持的政策、项目均应通过论证。
(六)分解规划目标任务。“十二五”规划纲要正式通过发布后,市规划办组织对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进行分解报市政府下发,并组织动态监测和进行中期评估。
四、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为规划部署准备阶段(2009年12月)。市政府转发“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相关机构,落实规划经费,规划办人员集中到位,正式开始运行。征求专项规划条目,着手编制全市规划体系目录。启动对“十一五”执行情况的系统评估。成立规划智库,提出规划纲要前期课题并选择专家团队。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成立相应机构。调研先期需要纳入国家、全省总体规划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项目,报省“十二五”规划办。
第二阶段为规划前期研究阶段(2010年1月-6月)。组织开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前期重大课题研究,进行规划调研,完成“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的初步分析评估。开展规划工作培训,下达“十二五”规划编制计划,形成专项规划和行业规划思路,进行规划纵向和横向的前期沟通和衔接。组织对若干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专题进行研究和编制,举办相关研讨活动。启动市重大重点项目库建设。
第三阶段为规划思路起草阶段(2010年7月-9月)。对“十二五”规划体系内各类规划目标和重点进行集中衔接和初步平衡,对规划纲要前期重大课题组织验收并对优秀成果进行表彰,对规划涉及的特别重大的项目组织评审。对“十二五”规划纲要涉及的重要问题组织深化性专题调研,组织起草完成规划纲要的基本思路和框架。
第四阶段为规划具体编制阶段(2010年10月-12月)。完成行业规划和县区(开发区、新区)规划纲要,基本完成专项规划、完成市级区域规划总体思路。在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报市委、市政府审核。完成市重大重点项目库框架建设。
第五阶段为规划纲要报审发布阶段(2011年1月-2月)。《南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按法定程序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由市政府发布实施。
第六阶段为规划深化完善阶段(2011年3月-10月)。组织行业规划与人大批准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全面衔接,全面深化完成各专项规划和市级区域规划编制,规划完成报审后及时发布实施。分解“十二五”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下达落实。
五、编制要求
(一)认真做好“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评估。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各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系统评估,特别要对“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成功经验,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说明没有完成的原因,为编制“十二五”规划提供依据。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经验,改进“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突出规划重点。认真分析“十二五”期间面临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围绕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以及重点项目等,把规划的着力点放在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基础设施、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民生工程等领域,放在事关南昌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产业培育、重大产业布局、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等方面,做深做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政府提出工作计划、制定发展政策、审核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有规可依,同时为企业决策、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提供参考。
(三)加强重点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重点项目是落实规划建设任务的重要载体,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规划的重要支撑。要根据政府配置资源项目、政府协调建设项目的不同要求,尽早启动新建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重点项目,并做好论证工作,为做深做实规划,建设全市重大重点项目库打好基础。
(四)加强规划的相互衔接。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是保障规划科学性、有效性的必要环节。协调衔接的主要内容包括:宏观调控重要指标、支柱产业、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以及关系全局的重点项目布局和主要对策措施等。市规划办要组织协调好本市规划与上级规划的衔接,组织本市“十二五”规划体系中各类规划的衔接。各规划编制地区和部门要按照下级规划与上级规划主动衔接、单项规划与总体规划主动衔接的要求做好规划的具体衔接工作,保证规划思路的统一性,提高规划重点的全局性,增强规划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
(五)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坚持开门搞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增强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特别要注意倾听专家学者和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开通人民建议征集渠道和网上规划论坛。各类规划审批之前必须通过由规划编制单位组织的专家评审。
(六)为规划编制提供经费和人员保障。各级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规划编制经费和人员保障。市规划前期课题、市级规划经费及项目库建设经费在市财政预算内安排。选配业务骨干组建得力的规划编制队伍,保证规划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