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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公布我区2010年小麦、水稻、杂交玉米种子销售指导价格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

【发文字号】 宁价商发[2009]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县(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农牧(业)局、种子管理站,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各种子经营企业2009年种子实际收购价格水平,经研究,现公布我区2010年小麦、水稻、杂交玉米种子销售指导价格及浮动幅度(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优质水稻品种种子销售价格继续实行随行就市,本通知附表中未列的杂交玉米品种种子销售价格也实行随行就市。 二、各种子经营企业必须在坚持国家种子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根据当地市场行情,在允许的浮动幅度内制定各品种的具体销售价格,并报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三、各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加强对种子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本通知规定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表:2010年小麦、水稻、杂交玉米种子销售指导价格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 二O一O年二月三日
附表: 我区2010年小麦、水稻、杂交玉米种子销售指导价格表 品种 项目 零售价格 (元/公斤) 浮动幅度 备注 春小麦良种 3.10 允许最高上浮5%,下浮不限。 含包装费用 春小麦原种 3.20 常规水稻良种 3.40 常规水稻原种 3.60 杂 交 玉 米 种 子 沈单16号 10.00 允许最高上浮5%,下浮不限。 含包衣、包装费用 中育9号 13.00 宁单11号 16.00 正大12号 18.00 长城706 16.00 金穗9号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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