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农牧(业)局、种子管理站,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各种子经营企业2009年种子实际收购价格水平,经研究,现公布我区2010年小麦、水稻、杂交玉米种子销售指导价格及浮动幅度(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优质水稻品种种子销售价格继续实行随行就市,本通知附表中未列的杂交玉米品种种子销售价格也实行随行就市。 二、各种子经营企业必须在坚持国家种子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根据当地市场行情,在允许的浮动幅度内制定各品种的具体销售价格,并报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三、各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加强对种子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本通知规定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表:2010年小麦、水稻、杂交玉米种子销售指导价格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
二O一O年二月三日
附表:
我区2010年小麦、水稻、杂交玉米种子销售指导价格表
品种
项目
零售价格
(元/公斤)
浮动幅度
备注
春小麦良种
3.10
允许最高上浮5%,下浮不限。
含包装费用
春小麦原种
3.20
常规水稻良种
3.40
常规水稻原种
3.60
杂
交
玉
米
种
子
沈单16号
10.00
允许最高上浮5%,下浮不限。
含包衣、包装费用
中育9号
13.00
宁单11号
16.00
正大12号
18.00
长城706
16.00
金穗9号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