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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富阳市新登镇营销服务部迁址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发文字号】 浙保监许字[2010]第26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申请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富阳市新登镇营销服务部迁址的请示》(浙太保寿[2010]6号)符合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变更审核的规定。为此,依据《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的规定,决定如下:同意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富阳市新登镇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地址变更为:富阳市新登镇新兴东路53号三楼。

201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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