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经开区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 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社会环境安全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思路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拓展“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巩固安全生产成果,以规范化建设为主线,强化“安全责任、事故防范、监管监察、安全文化”四大体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全市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一)确保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确保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三)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任务。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完善制度,实现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规范化。 1.规范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逐级分解落实责任。坚持安全生产形势定期通报制度,每季度通报指标执行情况,分析形势做好预警。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完善安全会议、领导检查、安全投入、隐患整治验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等记录制度。 2.规范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开展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等级评价,制订评价制度和标准。按照企事业单位申报、各级政府分级评定的方式,开展安全生产状况评价并建立数据库,开展分类指导、动态管理。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自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抓好安全隐患整改,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足额缴纳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3.规范目标管理和激励机制。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提高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中的权重。对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经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完善企业年度目标考核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制订本行业目标并组织实施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对拒不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不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依法行政,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规范化。 1.规范日常安全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订年度监管计划,明确监管监察的对象、时间、次数、主要事项、方式和职责分工等内容,按照计划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依法规范专项整治行为。规范事故报告和统计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告安全生产形势。依法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采取相应的限制和制裁措施。依法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监督管理,加大对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管力度。 2.规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依法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严把安全准入关。抓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严格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发放条件。 3.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办法和执法文书使用规范,促进执法程序法、标准化和规范化。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4.规范隐患排查整治。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管理,坚持每月一排查、每月一暗访、每月一通报。充分依靠专家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规范隐患分级、评估、报告、公告、治理、监督管理及奖惩,隐患整改做到整治责任、资金、时限、目标和整治过程中的监控措施“五落实”。充分利用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经费用于重大隐患治理,带动企业和社会治理隐患的积极性。 (三)固本强基,实现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规范化。 1.规范安监队伍建设。加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机构建设,配强配齐职业安全卫生监督管理机构、人员和装备,不断充实安全监管专业执法力量,杜绝交叉任职、混岗混责、名不符实的现象。建立健康和竞争有序的人员进出和交流机制。加大基层安全监管人员教育培训力度。保障安监机构工作经费,鼓励各区县、乡镇、街道在执法装备、服装统一等方面的创新。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依法设置并配备专兼职人员。积极探索生产经营单位聘请注册安全工程师实施监理的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规范基层监管体系建设。继续推广农村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乡镇按照“八有”标准,规范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监管机构。按照“四个延伸”办法,将安全监管工作向村社、社区、园区延伸。全市所有乡镇在年内完成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覆盖50%的村社、社区、园区。 3.规范园区安全监管。工业园区要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安全监管工作。在园区建设时注意区分高危行业和普通行业,对高危行业在安评、建设中实行重点监管。鼓励园区管理单位和入驻企业依法委托安全生产咨询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咨询和服务,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4.规范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搞好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设施,抓好重大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完善安全生产专家队伍,为政府安全监管监察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四)多管齐下,实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规范化。 1.规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安全强制培训,规范培训机构培训行为。进一步抓好对区县、乡镇领导干部和安全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抓好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以农民工培训基地为依托,切实加强农民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实现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有序化和规范化。严格执行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提高安全培训的针对性。 2.规范安全生产宣传。要把安全宣传与安全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开展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工地、进机关、进学校、进村社、进社区、进家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鼓励广大群众对重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新闻媒体要及时客观地报道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曝光忽视安全生产导致事故发生的典型事例。加强公益宣传,电视台要长期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重大节假日期间,相关单位要在公众聚集场所设置温馨提示牌,电视台要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温馨提示,报社要开辟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栏目,通讯企业要向用户发送安全提示短信。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联系广泛的优势,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