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杭州市卫生局: 你们分别要求核定医院迁扩建床位规模的请示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温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按1000张床位规模迁扩建;苍南县人民医院按800张床位规模迁扩建;杭州市萧山区第四人民医院迁扩建床位总规模1000张,一次规划分期建设,一期建设床位规模600张。 二、请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迁扩建项目的各项审批手续。 三、新址医院建成后,须报我厅执业验收。验收合格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业。 四、医院最终核定床位数待新址医院验收后重新报批。 本批复有效期为自批复之日起二年。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