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麟游县医院借用奥地利政府贷款购置医疗设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颁发部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陕发改外资[2010]11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宝鸡市发展改革委: 宝市发改外字〔2009〕938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审批麟游县医院借用奥地利政府贷款购置医疗设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 购置16排螺旋CT、DR、数字胃肠机、彩色超声诊断仪等医疗设备18台/套。 二、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借用奥地利政府贷款185万欧元(约合1850万元人民币),国内配套资金150万元。 三、奥地利政府贷款条件 本项目采用A类贷款,贷款期限25年,宽限期2年,年利率2.15%,信贷保险费每年0.6-1%。 四、国外贷款偿还责任 该项目所借奥地利政府贷款由麟游县医院偿还,陕西省财政担保。 请据此抓紧报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二○一○年二月二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