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筹建通知书(辽保监产[2010]23号)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发文字号】 辽保监产[2010]2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设立沈阳中心支公司的请示》(永保辽字〔2009〕230号)收悉。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分公司筹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 二、该中心支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分公司须向我局提交该中心支公司的开业验收报告。经批准开业后,方可经营保险业务。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二月二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