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各扩权县(市)物价局: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陕西建设西部强省的重要一年。我省价格改革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物价局长会议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价费改革,完善价费形成机制,进一步加强价费管理,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资源环境价费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1、坚持煤炭价格改革市场化方向。进一步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煤炭价格形成机制。坚持煤炭价格按质论价、优质优价的原则,继续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通过积极的价格政策引导省内煤炭价格稳步提高,缩小出省煤炭和省外煤炭价差水平,促进我省煤炭产业快速发展。建立和完善煤炭市场价格监测制度,通过价格信息网络及时发布煤炭价格指数,为供需双方协商价格提供参考依据。 2、进一步深化电价改革。燃煤发电机组继续实行标杆上网电价,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优化销售电价结构,建立有利于公平负担的销售电价定价机制。逐步调整不同类别用电之间的差比价关系,减少用户电价交叉补贴。调整两部制电价结构,提高基本电费所占比重。继续推行不同类别用电同价,做好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实施工作。出台大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的价格政策,推进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的直接交易。加强输配电价监管,研究测算电网企业输配电价标准,制定分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 3、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安排我省成品油市场销售价格,做好成品油价格改革配套工作,妥善协调公路、铁路客货运价和出租车运价等相关方利益关系。研究评估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运行效果,对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改进完善。 4、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继续向国家争取对陕西实行优惠天然气价格政策,力争陕南三市用气执行国家确定的存量气价格,促进陕南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利用价格政策支持“气化陕西”战略的实施。重新核定省内各片区天然气管输费标准,合理安排天然气销售价格,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促进天然气资源的有效利用。 5、加快水价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制定出台我省新一轮水价改革规划方案,加强供水成本监审,简化城市供水价格分类,推动工商业用水同价,完善水价计价方式。加大城市自来水户表改造力度,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合理调整水利工程对工业和城镇的供水价格。推进大型灌区农业用水价格综合改革,争取对大型灌区实行财政补贴,减少供水环节,改变水费开票方式,减轻农民不合理的用水负担。实施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三步到位方案,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和节约使用。 6、积极稳妥改革城镇供热价格。适时调整城镇供热价格,推行热价按“两部制”计价收费。鼓励大用户与供热企业直接协商确定供热价格。 7、加大环保价费政策改革力度。强化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价格约束机制,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落实国家提高排污费等环保收费的相关规定,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和我省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上调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基本实现污水处理企业保本微利运营。完善脱硫电价政策,研究探索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适时制定我省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的收费政策。完善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收费政策,研究修订除煤炭、石油、天然气以外的其他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标准。完善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全面推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按照补偿垃圾集运、处理成本并使企业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研究白色污染物、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电子垃圾、危险废物等处置收费政策,促进固体废弃物处置产业的发展和污染防治。 二、着力解决民生价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8、加强民生收费管理。全面清理涉及居民用水、用电、用气等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规范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及入户工本材料费,清理取消涉及有线电视用户的其他不合理收费。继续稳定各级各类公办学校收费,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坚持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政策待遇,逐步降低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和收费标准,高中收费可在省定最高标准内由各地物价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当下浮。积极推进高校学分制和研究生收费制度改革,规范高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继续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全面推行阳光收费,做好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工作,加强幼儿园、民办学校、农民建房、婚姻登记、殡葬收费监管。 9、推进医药价格改革。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医药价格改革政策,探索药品价格有效监管的政策和措施。依据国家确定的政府管理药品价格的范围,出台我省新的药品政府定价目录。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适时调整基本药物零售价格。鼓励药品研发创新,引导仿制药品有序生产和竞争。利用价格政策支持保护我省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价格基本稳定,促进我省医药工业和医药产业做强做大。控制药品流通环节差价率,改革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销售加成办法。加强药品价格评审监测,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逐步把药品价格评审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整合医药价格信息网络资源,扩大网络信息服务功能和覆盖面。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政策,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修订我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积极探索有利于控制费用、方便操作的医疗服务定价方式。研究高值医用耗材价格管理政策。规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农村合作医疗价格管理,降低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10、加强住房价格监管。各地政策性和保障性住房价格和收费标准实行省级备案,确保其销售或租赁价格与其供应对象的承受能力相适应,满足人民群众基本住房需求。商品房价格实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和价格备案制度。遏制商品房价格上涨。整顿房地产开发建设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配套设施建设收费,降低住房建设成本;清理房地产交易、按揭、产权转移等销售环节收费,降低交易成本。修订完善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明确物业服务收费的价格管理形式,允许各地根据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和资质服务等级,结合当地实际对物业收费标准实行浮动。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管,规范收费行为,推进物业服务市场化进程。 11、完善交通价费政策。取消公路春运和节假日期间运价特殊加成政策,稳定票价水平,维护广大乘客利益。落实提高儿童减免票身高高度和革命伤残军人的优待票价政策。有序推进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降低商品流通成本。 12、推进电信资费改革。减轻农村电信用户负担,消除城乡差别,取消营业区间通话费,实行城乡同价。利用价格政策鼓励和支持加快电信、广电、互联三网融合,降低资费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13、完善价格补贴政策。配合统计、民政等部门开展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编制试点工作,建立低收入群体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在推进价格改革时,研究制定相关价格补贴政策,适时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和财政资金对低收入群体给予适当补贴,确保价格改革顺利实施。 三、积极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14、出台支持重大发展战略和重大建设项目的价费政策。制定支持“关中-天水经济区”加快发展的价费政策,在用水、用电、用气和征用土地、拆迁补偿等方面实施价格政策扶持。全面落实省政府对重点镇按照县城标准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研究出台在“关中-天水经济区”范围内的建制镇及其他有条件的建制镇,开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排污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等省级价费专项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 15、完善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价费政策。清理取消涉及服务业发展的不合理收费。落实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逐步实行电价、水价与工业同价,研究出台支持服务业发展,扩大社会就业,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价费政策。 16、落实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政策。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实施差别电价,研究制定差别水价、气价、热价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合理制定风力、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对利用余热、余压、垃圾进行生产和直接利用煤矿瓦斯、煤矸石发电供热的企业,实行鼓励性价格政策。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再生水价格,鼓励再生水使用,理顺再生水与城市供水的比价关系。 17、稳步提高优势景区景点门票价格。建立科学合理的景区景点门票比价关系和门票价格协调机制,理顺门票价格。疏导省内景区景点门票价格存在的矛盾,在保持旅游门票价格基本稳定的前提下,稳步提高省内优势景点门票价格,支持有条件的景区景点做大做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刺激旅游市场需求和促进旅游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18、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减负。切实加强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分析,做好农产品成本和收益调查工作,优化农产品成本调查样本设置,稳定农民种粮预期。建立和完善化肥、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与农业综合补贴标准挂钩的动态机制。加强对生猪、植物油等大宗农产品和化肥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价格监测,做好成本收益分析和市场预测工作,引导农民及时调整种养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加快构建区域性绿色通道,扩大绿色通道实施范围,落实省内收费公路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减轻农副产品流通和销售环节的运价负担。对农村客运价格实行低票价政策,执行与城市公交相同的价费优惠政策,更好地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制定有利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价费政策,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完善征用农村土地的价格补偿机制,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和合理利益。 四、进一步整顿价费秩序,营造良好价费环境 19、全面清理涉企收费。开展涉企收费整顿工作,清理规范检验、检疫、检定收费,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对有关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0、引导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推进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严肃查处价格欺诈、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建立价格行为引导制度和典型案件披露制度。进一步完善价格诚信惩戒机制,开展创建“价格诚信示范单位”活动。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平台作用,畅通诉求渠道,积极化解价格矛盾,营造良好的市场价费秩序。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推动明码实价工作。完善节假日市场价格巡查和应急检查制度,加强对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加强对公路客运场站收费的监督,规范涉及出租汽车的各项收费,整顿汽车购置、上牌、年审等方面的收费,强化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汽车维修行业价格行为。 21、开展价费政策专项检查。配合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组织开展水、电、气和成品油价格检查;围绕民生价费问题,开展医药价格、教育收费、物业收费专项检查及法院收费试点检查;围绕减轻农民负担,开展强农惠农价费政策落实情况和农资价格检查;围绕减轻企业负担,重点开展涉企收费、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收费检查。坚决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各项价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价费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为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价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