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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2009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评的通知


【颁发部门】 西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发[2010]1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2009年度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和《西安市人民政府2009年度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目标责任书》)要求,市政府将组织对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曲江新区管委会、浐灞生态区管委会、西安阎良航空基地管委会、西安民用航天基地管委会(以下简称四区两基地管委会)及部分行业主管部门落实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冯慧武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王安群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贾西海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王世峰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委 张伟明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四处处长 王忠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贾西海兼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四处处长张伟明、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王忠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协调,资料收集整理,并处理日常工作。 二、考评时间 2010年2月上旬(具体时间由各组联络员负责通知)。 三、工作分工 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成4个考评小组,按照分工分别对各区县政府、四区两基地管委会、部分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市政府2009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考评(参照考评领导小组分工表)。 四、考评内容 市政府《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五、考评方法 4个考评工作小组,以《目标责任书》为依据,采取听汇报、查看记录、档案、文件以及实地检查等形式,对照《考评标准》,全面考核,逐条逐项打分,考评结束后汇总分数,由考评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定。 六、要求 (一)各区县政府、四区两基地管委会及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考评工作,对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落实专人,抓紧时间,查漏补缺,充分准备,力争完成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任务。考评期间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考评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顺利进行。 (二)请各区县政府、四区两基地管委会及列入今年考评范围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将责任制考评联络员名单于2月2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列入考评范围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将落实 2009年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6750053,传真:86750053)。 附件:考评领导小组分工表(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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