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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发改[2010]58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幸福寿报〔2010〕56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营业场所(住所)由“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七层”变更为“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八层”。 二、核准你公司章程第三条修改为“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八层。邮编100027。”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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