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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提交2010年全国省区市妇联办公室主任工作会议材料的通知


【颁发部门】 全国妇女联合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办公室: 为进一步做好妇联系统办公室工作,经全国妇联书记处研究决定,将在2010年7月初全国省区市妇联主席会议期间,召开全国省区市妇联办公室主任工作会议。请各省区市妇联认真总结办公室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可分类表述,如信息报送、文件运转、统计工作及其他等),形成书面材料,于6月8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全国妇联办公厅秘书一处。 联 系 人:任永杰 联系电话:010- 65103092,65289751 电子邮箱:fulian3092@126.com

全国妇联办公厅 201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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