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 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为全面了解研究全省事业单位举办基础教育学校情况,我厅决定在全省开展事业单位举办基础教育学校调查摸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摸底对象及内容 凡国家事业单位(包括中高等专业学校、科研院所、文化医疗机构、有关团体等单位)利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的基础教育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普通高中),应列为这次调查摸底的对象;调查内容为学校基本情况、办学现状和今后发展打算等。 二、调查摸底形式与方法 这次调查摸底主要通过填写调查摸底表(见附件)和召开有关学校及其举办者座谈会等方式进行。省级座谈会另行通知。 三、调查摸底组织与实施 此次调查摸底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基础教育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所有调查摸底学校发放调查表,并通过座谈等方式了解有关办学情况。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要安排专人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各市州教育局要在6月15日前汇总调查摸底表,有文字材料的连同文字材料一并报我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黄承瑜,电话及传真:0731-84722964)。
二O一O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全省事业单位举办基础教育学校情况调查表
填表单位(公章):填报人: 填表日期: 2010年月 日
学校名称
办学
层次
在校学生数(人)
教职员工数(人)
学校面积(㎡)
教学
设施
设备
总值
(万元)
2009年办学经费(万元)
举办单位
名称
发展打算
或 建 议
总计
本单位
(系统)子女
在职
在编数
离退休数
占地
面积
建筑
面积
总收入
其中
国家
拨款
总支出
其中
人员
经费
合计
说明:1、“办学层次”分为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完全中学、普通高中;
2、“教职工人数”中不包括学校自行聘用的人员;
3、“2009年办学经费”是指2009年度的办学经费数,应包括两个学期;填写数据时,要特别注意“万元”单位,防止数据错位;其中:“国家拨款”是指学校主管部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等国家财政性拨款;
4、“发展打算”是指学校或举办单位对学校今后发展的打算,如撤并、合作办学、进一步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