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建设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颁发部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陕发改投资[2010]59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有关市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建设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0]871号),现将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建设项目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们,请按照建设程序和预算内投资管理要求,做好项目的组织、管理、监督工作:
一、市级人民政府要对所属项目的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效果负总责。要加强市级财力统筹,对地方配套资金落实负总责,优先安排并打足资金,不留缺口。各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牵头组织和综合协调工作,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统筹配置资源,及时落实投资计划。
二、要严格依照《全国“十一五” 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确定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如确需调整,必须按程序报批。
三、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土地、环评、节能、文物保护等管理要求,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项目按期完成。
四、要严格保证所下达的中央预算内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严禁挤占挪用,要保证地方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地方配套资金由市、县(市)及项目单位筹措解决。
五、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文物部门,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检查,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定期将项目执行监督检查情况报送我委和相关部门。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
附件:陕西省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建设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二O一O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陕西省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建设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建设
性质
建设规模
开工
年份
建成
年份
投资类别
总投资
已下达
投资
累计完
成投资
计划下达投资
建设内容
备注
合计 (3项)
合计
3,403
3,403
中央预算内投资
2,494
2,494
地方投资
909
909
西安市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改扩建
看护管理用房750平方米(位于公园中南部望仙台遗址东侧);步行沙石路3万平方米(含元殿遗址至麟德殿之间);防护围栏2.5万米;安防1套;永久性固定保护设施2000平方米(望仙台遗址保护展示厅)
2010
2011
合计
2,186
2,186
看护管理用房750平方米(位于公园中南部望仙台遗址东侧);步行沙石路3万平方米(含元殿遗址至麟德殿之间);防护围栏2.5万米;安防1套;永久性固定保护设施2000平方米(望仙台遗址保护展示厅)
市发改社发[2008]1052号
中央预算内投资
1,520
1,520
地方投资
666
666
渭南市韩城市文庙保护设施建设项目
新建
1、建设东西马道道路及牌楼门;2、拆迁三户居民及作坊一个;3、建设庙区地下排水;4、拆除庙内现建及临建共三座;5、回收文庙附属建筑(魁星楼大院、启圣祠大院、文昌祠大院);6、建设庙区围墙;7、庙区绿化;8、庙区电器线路改造及庙区路灯。
2010
2011
合计
781
781
1、建设东西马道道路及牌楼门;2、拆迁三户居民及作坊一个;3、建设庙区地下排水;4、拆除庙内现建及临建共三座;5、回收文庙附属建筑(魁星楼大院、启圣祠大院、文昌祠大院);6、建设庙区围墙;7、庙区绿化;8、庙区电器线路改造及庙区路灯。
韩经发 [2008]79号
中央预算内投资
625
625
地方投资
156
156
渭南市韩城市东营庙保护设施建设项目
新建
保护范围内5米宽道路234.5米,2.7米宽道路21米,1.5米宽道路370米;围墙380米;消防泵房100平方米、消防水池200立方米及附属设施,排水管道240米;拆除砖混临建411平方米;草坪9000平方米,栽种植物113株;仿古公厕1座,安防设施等。
2010
2010
合计
436
436
保护范围内5米宽道路234.5米,2.7米宽道路21米,1.5米宽道路370米;围墙380米;消防泵房100平方米、消防水池200立方米及附属设施,排水管道240米;拆除砖混临建411平方米;草坪9000平方米,栽种植物113株;仿古公厕1座,安防设施等。
渭发改发[2007]450号
中央预算内投资
349
349
地方投资
87
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