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精神,大力推进统筹城乡信息化试验区建设,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国家级统筹城乡信息化试验区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8〕241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总体目标,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目的,以提高农民信息应用能力为重点,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整合涉农信息资源,统一标准,加强协作,全面推进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农村社会事务、农民及农民工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应用,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统筹规划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目标,整体部署建设任务,分阶段逐步实施到位。 ――示范带动,全面推进。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稳步推进,注重实效。 ――政府引导,企业参与。政府出台信息惠农政策,企业制定优惠资费标准,降低使用门槛,按照市场原则建立高效运行模式。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服务‘三农’”的推进模式,到2012年,形成符合我市统筹城乡建设发展要求的农村信息化体系,明确各方职责,相互协作,统一标准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市场化运营机制;农村信息化总体应用程度居全国领先水平,全市100%乡镇、90%行政村实现电子办公(政务信息化),全市2000家涉农企业、合作社实现信息化管理(商贸信息化),80%以上的农户获得信息化服务(民生信息化)。 (二)阶段目标(2010-2012年)。 范围 指标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政务信息化 乡镇覆盖率 70% 90% 100% 行政村覆盖率 50% 70% 90% 商贸信息化 涉农企业/合作社覆盖数 600家 1000家 2000家 民生信息化 农户覆盖率 30% 50% 80% 覆盖农户数 220万户 360万户 580万户 三、主要任务 (一)搭建互动平台。 在市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单位要加强协作,共同打造信息采集、信息发布两大互动平台。 1.信息采集平台。 依托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交换和共享平台实现涉农部门资源交换与共享,在全市统一的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框架下,建立农村信息化资源目录体系,整合有关部门的涉农信息资源,收集农户、涉农企业的信息需求,开放涉农信息资源共享接口,规范涉农信息采集、编辑程序,确保信息收集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及时性。 建立“市―区县―乡镇―村”四级信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和信息员作用,实现信息及时采集上传。通过市场机制,充分调动信息服务企业的积极性,拓宽来源渠道。充分发挥涉农专家作用,建立全市统一的涉农专家库。 2.信息发布平台。 规范涉农信息审核、发布程序和信息传递流程,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各通信运营企业、广电企业资源优势,实现涉农信息发布渠道全覆盖。适应农村环境条件和农民使用习惯,支持多种接入手段,利用短信、彩信、声讯、视频、网页等多种形式,方便农户通过手机、固定电话、信息机、电脑、电视等多种终端获取服务信息。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条件下,支持在边远农村优先开展三网融合试点服务,降低使用成本,提高优质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现有农业信息综合门户网站和专业涉农门户网站,丰富网站内容,建立信息更新制度,确保信息质量,完善网站功能,方便用户浏览信息,提供信息发布渠道,增强信息搜索能力。搭建市级有关部门、专家与农户的交流平台,及时反馈涉农企业、农户提出的信息需求,实现信息互动。 (二)完善应用功能。 1.政务信息化应用。 利用互联网推进镇村政务信息化,延伸政务外网覆盖范围,实现镇村电子政务办公和政务公开,同时利用信息化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农村信息便捷发布和政民互动,帮助当地特色产品上网,实现“乡镇基层政府及村民自治组织+农户”、“政府部门+农户”等服务模式。 2.涉农企业、合作社信息化应用。 进一步引导、帮助涉农企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化工作,实现企业内部电子办公;实时查询权威的市场价格、行情预测及供求信息,帮助企业掌握市场动态,提高市场竞争力;为农户提供技术、行情、销售等信息,指导农户根据市场需求组织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3.民生信息化应用。 通过语音热线(呼叫中心)、短信、WEB/WAP等多种方式,为农民提供科技、行情、气象、灾害预警等生产信息服务,社保、医保、新闻、政策、百科、娱乐等生活信息服务和就业、培训、招工等劳务信息服务。 (三)分步协调推进。 我市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分四个阶段实施: 1.试点阶段(2010年5―12月)。 ――在万州区、涪陵区、江津区、合川区、大足县、荣昌县、梁平县、忠县、垫江县、彭水县等10个区县(自治县)试点,结合试点区县(自治县)特色积极探索应用内容和实施模式,不断完善应用平台。 ――召开试点总结大会。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我市其他区县(自治县)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提供有用、可行的经验借鉴,带动农村信息化整体推进。 2.筹备启动阶段(2011年1―3月)。 ――建立市、区县(自治县)联动工作机制,将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各区县(自治县)工作考核内容。 ――召开全市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动员部署大会,确定全市涉农信息资源整合方案与实施方式。 ――各区县(自治县)制订并提交当地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推进方案。 3.推进实施阶段(2011年4月至2012年6月)。 ――各区县(自治县)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全面推进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 ――各服务企业投入力量,搭建平台,完善应用方案,配合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组建专业队伍,积极开展培训、推广、支撑工作。 ――市级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把握工作进度,加强检查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4.优化完善阶段(2012年7―12月)。 ――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服务保障机制,基本形成符合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的农村信息化体系。 ――评选表彰在统筹城乡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建立激励保障机制。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信息化领导小组牵头组织领导我市统筹城乡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工作。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的日常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积极参与,共同推进。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推进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工作,建立领导负责制和相应的工作管理体制,将该项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重点推进,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人员资金、技术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标准“四到位”。建立重庆市统筹城乡农村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衡量各区县(自治县)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积极引导运营企业参与、探索市场化运行机制。 (二)落实工作职责。 1.市级有关部门。 (1)市经济信息委负责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政策研究、组织协调、实施管理和指导监督等工作;负责建立农村信息化考核评价体系,对各区县(自治县)农村信息化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2)市教委负责整合并提供教育特别是政策法规、义务教育、收费公示、招考助学、中考高考等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解答农民关注的教育问题。 (3)市农委牵头开展农业市场信息化工作,负责整合并提供农业政策法规、市场行情、种养殖技术、农情预警等农业信息;负责组织农业专家队伍和农技推广队伍,利用信息化手段指导农业生产和解决相关问题;负责建设农业信息网和重庆“三农”呼叫中心。 (4)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整合并提供劳动就业、劳动保障、招聘会、人事考试培训、社保医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有关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解答农民关注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5)市卫生局负责整合并提供常用药品价格、卫生保健、重大疾病防控、卫生政策法规等各类医疗卫生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帮助解答农民关注的医疗保健问题。 (6)市人口计生委负责整合并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生殖健康知识等有关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解答农民关注的计生问题。 (7)市气象局负责整合并提供天气预报、灾害预警等信息,实现农村气象信息显示屏系统与农村信息化平台共享,利用信息化手段解答农民关注的气象问题。 (8)市级其他涉农部门要主动参与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根据各自职能,积极为“三农”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9)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制订本行政区域内统筹城乡农村信息化体系实施方案,整合并提供当地各类涉农信息资源。 2.通信运营商。 在政府引导下,根据市场需求,负责推进农村信息化应用平台、门户网站、信息化服务等系统设计与建设,搭建满足乡镇一级基层政府及村民自治组织需求的电子政务平台,满足企业、合作社需求的商贸平台和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的信息平台;负责提供短信、彩信、语音、网络等多种传输渠道,实现信息的上传下达;负责研发农村信息化应用终端,实现信息化便捷应用;负责培训和推广农村信息化应用技术。 3.涉农企业、合作社。 涉农企业、合作社通过信息化应用,及时获取市场信息,引导农户种养殖方向,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提升企业管理能力和竞争实力,更好地适应农业产业现代化的发展趋势。 农民通过“乡镇基层政府及村民自治组织+农户”、“政府部门+农户”、“涉农企业、合作社+农户”、“通信运营企业+农户”等信息服务模式,免费或以较低的支出获取各类政务、生产、市场、民生信息,能方便发布、上传信息,达到利用信息增收致富、丰富生活的目的。 (三)强化队伍建设。 整合专家、农技站、大学生村官及基层信息服务人员等人才资源,将各地种养大户、有条件的农户培训发展成为“农村信息化带头人”,建立工作机制与激励机制,打通信息传递渠道,确保涉农信息顺利上传下达;引导各运营商、各培训机构、IT企业对基层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农村整体信息化应用水平。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制定农村信息化培训规划,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实施。要优先抓好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管理和农村信息员培训,提高信息采集、分析、整理、发布的能力;加强内部工作人员信息化培训;采用学校教育、继续教育、社会教育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培养农业信息化高级实用人才和农业信息技术应用专业人才;建立农业信息化专家咨询队伍,为农业信息化重大建设工程及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提供技术咨询,为农业信息化人才培训提供智力支持;鼓励引导农业信息化研发企业开展面向农村的信息技术培训。 (四)加大资金投入。 采取市、区县(自治县)财政投入和企业、社会多方筹资的方式,建立共同参与、多渠道筹措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资金的投入机制。市级财政和区县(自治县)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量的农村信息化专项资金,整合新农村建设有关项目资金用于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 (五)营造良好环境。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积极出台扶持鼓励政策,为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对农村信息化推进中起示范带动作用的涉农企业、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组织给予税收减免、资金补贴等优惠政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宣传媒体,加强对我市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报道,为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