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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公告[2010]第42号――将发行2010年第四十六期、第四十七期中央银行票据


【颁发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字号】 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公告[2010]第4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为保持基础货币平稳增长和货币市场利率基本稳定,2010年6月3日(周四)中国人民银行将发行2010年第四十六期、第四十七期中央银行票据。 第四十六期中央银行票据期限3个月(91天),发行量50亿元,缴款日为2010年6月4日,起息日为2010年6月4日,到期日为2010年9月3日。本期中央银行票据以贴现方式发行,向全部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价格招标,到期按面值100元兑付,到期日遇节假日顺延。特别提示,第四十六期中央银行票据缴款要素如下,收款人户名:中央银行票据(1001046),账号:23510046,支付行号:001100001509。 第四十七期中央银行票据期限3年,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券,按年付息,发行量1100亿元,缴款日为2010年6月4日,起息日为2010年6月4日,付息日为每年6月4日,到期日为2013年6月4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如遇节假日顺延。本期中央银行票据向全部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利率招标。特别提示,第四十七期中央银行票据缴款要素如下,收款人户名:中央银行票据(1001047),账号:23510047,支付行号:001100001509。

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 二○一○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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