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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璧山县健龙乡设立健龙镇的批复


【颁发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2010]4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璧山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撤销健龙乡设立健龙镇的请示》(璧山府文〔2010〕3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水平、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市政府同意撤销健龙乡,设立健龙镇。健龙镇管辖原健龙乡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原乡政府驻地。 调整后,璧山县共辖13个镇街,其中11个镇、2个街道。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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