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外地驻淄办事机构: 根据《淄博市外地驻淄办事机构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2009年度《外地驻淄办事机构登记证》检验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验范围:2009年10月31日以前在淄博市经济协作办公室登记备案并领取的《外地驻淄办事机构登记证》的外地驻淄办事机构。 二、审验时间: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7月27日。 三、审验需提报的材料:《外地驻淄办事机构登记证》副本,年检登记表2份,2009年度办事机构工作总结1份。 四、审验地点:淄博市鲁泰大道30号市经济合作局二楼经济合作二科。 五、逾期未参加审验的外地驻淄办事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外地驻淄办事机构登记证》自行失效。 咨询电话:27773092777071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