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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市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门诊输液椅收费标准的复函


【颁发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津价综[2010]8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门诊输液椅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10]160号)收悉。根据《关于规范医院门诊输液椅收费条件的复函》(津价医药[2004]415号)的文件规定,经研究,核定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门诊输液椅收费标准为第人次2元,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O一O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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