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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关于开展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一五”工作总结的通知


【颁发部门】 科学技术部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 为总结“十一五”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和发展情况,加强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拟于今年第三季度,分批举行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一五”工作总结交流和专题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09]9号),总结《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情况,交流新做法、新经验、新机制,研讨“十二五”工作思路。 二、初步安排 1.提交材料 请通过2009年度绩效评价的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提交“十一五”以来的工作情况报告,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工作成效、主要经验和发展建议。要求突出亮点,不要面面俱到,不超过3000字。 2.时间安排 第一期,拟定7月中旬,第四批、第九批示范中心参加。 第二期,拟定7月下旬,第五批、第八批示范中心参加。 第三期,拟定8月中旬,第一批、第二批、第七批示范中心参加。 第四期,拟定9月上旬,第三批、第六批示范中心参加。 3.会议地点 原则上安排在国家级示范中心所在地,便于相互交流、学习。有承办会议意向的中心,请于6月25日前将书面申请反馈我司。 4.具体时间地点确定后,将在生产力协会网站上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1.请于6月30日前提交“十一五”工作情况电子版材料,文档名称为“第×批-××中心”,发送至gxs_gyfzc@most.cn,并电话确认。交流材料标题为“××生产力促进中心交流材料”,正文为仿宋体、四号字。 2.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高新司:沈颖,电话:010-58881566; 火炬中心:李楠林,电话:010-68574531。 特此通知。

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 二○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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