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陕西金堆城钼业集团加拿大沃维瑞银锌矿采选生产线项目投资总额变更的批复


【颁发部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陕发改外资[2010]66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加拿大沃维瑞银锌矿采选生产线项目投资总额变更事项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外资〔2010〕1275号文批复,现转发给你们。 请你公司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批复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项目投资成本,防范投资风险,规范企业管理,加快建设进度,早日达产达效。项目的重大情况及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二○一○年六月八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