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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吕晓澜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颁发部门】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发文字号】 浙土资干[2010]1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厅机关各处(室、局): 吕晓澜同志任省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裁决办公室主任、陈先彰同志任厅科技与教育处处长一年试用期已满,经考核合格,同意上述两名同志转为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09 年3 月起计算。

二○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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