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通州区任李路施工期间部分路段禁止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颁发部门】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发文字号】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2010年第4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经有关部门批准,通州区任李路由徐尹路至区界将进行大修施工。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及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0年6月9日起至2010年8月17日止,任李路由徐尹路至区界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可绕行京榆路、右堤路。 特此通告。

二○一○年六月一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