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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爱德华测量设备有限公司收购德国MORA公司资产项目核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陕发改外资[2010]63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西安高新区投资服务局: 报来《关于转报西安爱德华测量设备有限公司收购德国MORA公司资产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收悉。经审核,同意核准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西安爱德华测量设备有限公司收购德国MORA公司资产项目。 二、德国MORA公司出售的资产包括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商标、专有技术、品牌及客户资源信息等。该收购价格为120万欧元,其中:设备等固定资产57.8万欧元,原材料、低值易耗品57.7万欧元,客户资源信息0.8万欧元,专利、商标等3.7万欧元。 三、该项目总投资150万欧元,其中:资产收购为120万欧元,流动资金30万欧元。 四、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请据此向商务部门、外汇管理等有关部门申办相关手续。 请项目单位认真做好项目前期的有关工作,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并及时向我委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二O一O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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