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在全厅党员干部中分层分岗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年六月一日
关于在全厅党员干部中分层
分岗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纪委关于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分层分岗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意见》(黑纪发[2010]15号),在全厅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分层分岗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结合我厅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增强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央纪委和省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认识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是第一道防线,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教育是首要任务。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提高教育的科学化水平是反腐倡廉教育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区别不同对象,分层分岗开展廉政教育是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教育实效、发挥教育应有作用的重要措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科学、有效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因人施教,创新教育载体和实现方式,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通过分层分岗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推动教育向个性化发展,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
二、活动内容
(一)在领导干部中开展“廉洁从政、执政为民”教育。以厅、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围绕“廉洁从政、执政为民”的主题,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夯实勤政廉政的思想基础。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厅主要负责同志讲廉政党课、反腐倡廉专题报告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发放廉政学习资料等形式,把廉政教育纳入到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之中。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重点,在厅处两级领导干部中加强廉政知识培训,加强纪律教育,促进廉洁自律。要加强示范教育,强化警示教育,按照省纪委要求,开展廉文荐读、每季一案活动,使领导干部认清为人之本、为官之责、贪腐之害,算清腐败危害账,加强心理疏导。深入开展为政清廉的优良传统教育,运用优秀的历史文化和历史上治国理政的廉政典故、民本思想,采取廉政讲坛、廉政报告会等形式,引导领导干部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理念。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坚守高尚的道德情操,追求健康的精神生活,抵御消极腐朽生活方式的侵蚀。
(二)在重点岗位开展“明确岗位职责、依法行使职权”教育。针对重点岗位责任大、滥用职权危害大的实际,通过深入开展“我的岗位职责是什么,履行职责做什么,用好职权注意什么”等岗位职责讨论活动,特别是开展本行业典型案例剖析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认清自己的岗位职责、手中权力面临的风险、滥用权力的危害,增强责任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开展向廉洁从政标兵学习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开展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学习活动,以重点岗位干部为重点,开展党纪政纪条规教育,防止以权谋私、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个人化和商品化。
(三)在厅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中开展“廉洁从业、依法经营”教育。以厅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为重点,以学习贯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为主要内容,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洁从业教育和防止利益冲突教育。利用近几年发生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腐败案件给企业发展、给国家造成的严重损失和恶劣影响的典型案例,开展清廉企业兴、奢腐企业衰的教育活动,使企业领导人员认清个人清廉奢腐与企业兴衰的关系,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职工利益的关系,增强廉洁意识。要加强依法经营教育,引导企业领导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开展艰苦奋斗、勤俭创业教育,引导企业领导人员自觉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推动企业创新发展上。
(四)在新提职干部中开展“增强廉政意识、正确行使权力”教育。抓住新提职干部任职培训、任前谈话的有利时机,集中抓好权力观教育。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事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廉政知识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把新提职领导干部和新任职公务员的廉政教育培训纳入干部培训的教学计划,加强任职前的廉政教育,积极推行新提职领导干部廉政知识考试制度。进一步丰富完善任前廉政谈话的内容,把观看警示教育片、发放廉政提示书、作出廉政承诺等融入谈话内容,增强教育效果。
(五)在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组织参与人员中开展“做勤廉干部、建廉洁工程”教育。针对我厅实际,以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组织参与人员,特别是涉及项目决策、审批和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资金审批等环节参与人员为主要对象,突出抓好相关党纪条规、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参与人员廉洁意识、法律意识,增强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三、方法步骤
我厅开展分层分岗施教活动,采取厅里统一安排和支部自行组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从5月中旬开始,11月底结束,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组织学习阶段(5月中旬至5月底)。按照省纪委总体要求,我厅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省财政厅分层分岗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各支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增强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央纪委和省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提高对分层分岗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开展活动,组织实施阶段(6月初至9月底)。在分层开展“廉洁从政、执政为民”教育、“明确岗位职责、依法行使职权”教育、“廉洁从业、依法经营”教育、“做勤廉干部、建廉洁工程”教育的基础上,厅机关将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专题培训、观看廉政教育文艺演出、收看中纪委《廉政准则》专题讲座资料片、签订廉政责任状、以及学习《廉政准则》相关资料、演讲等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教育活动氛围。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并组织召开一次以“对照《廉政准则》,查找自身问题”的民主生活会,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三)检查验收,总结提高阶段(10月初至11月底)。各单位要认真进行自我检查,总结开展活动情况,并于11月15日前将开展活动情况总结报驻厅纪检监察室。厅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还将在11月下旬对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纳入2010年度反腐倡廉建设共性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四、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将分层分岗施教活动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我厅成立分层分岗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庆江同志担任,其他厅级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纪检组长刘玉德同志兼任,成员单位由驻厅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人教处、机关党委、省政府采购中心、省农发办组成,日常工作由驻厅纪检监察室负责。
(二)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开展分层分岗教育活动要与今年全省“制度建设年”活动相结合,认真制定我厅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加快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步伐。同时,要把领导干部廉政知识教育培训纳入干部培训教学计划,切实把廉政教育与干部培养、管理、使用结合起来,调动党员干部接受教育的积极性。
(三)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要注重总结推广分层分岗教育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信息反馈,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扩大活动的影响,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各单位要将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向驻厅纪检监察室反馈,推动分层分岗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