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地)教育局: 为了加强对各市(州、地)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义务教育水平试点县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明确督查指导职责,确保定点联系市(州、地)各试点县按工作规划扎实推进,经研究,决定建立“贵州省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定点联系市(州、地)试点县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重点对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工作中的普及程度、师资水平、办学条件、教育经费、教育管理、教育质量六个方面各项内容进行全面指导。 二、工作要求 (一)定点联系人员要经常研究分析所联系市(州、地)的试点县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二)定点联系人员应经常与定点联系市(州、地)保持联系,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每个季度至少到联系的试点县调研督查一次,及时指导工作。 (三)定点联系人员每个季度要向“贵州省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一次所联系的市(州、地)及试点县工作进展情况,联系工作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并根据“贵州省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督促市(州、地)及试点县进行整改。 (四)本定点联系制度从二○一○年六月起执行。 附件:贵州省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定点联系市(州、地)试点县定点联系人
二○一○年六月八日
附件:
贵州省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定点联系市(州、地)试点县定点联系人
联系单位
领导小组成员
联络员
遵义市
邹联克、黄燕、史开来
黄烈锋
安顺市
张庆肃、龚宁
刘春
黔东南州
杨凤林、郭小建
赵高毅
黔南州
银熙惠、徐迅
王跃明
黔西南州
邓生井、宋黔萍
周溱
铜仁地区
罗小平、曾宁一
杨胜弢
毕节地区
吴嶷晖、许晓洲
黄开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