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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关于举办2010年第二期甲级测绘单位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测绘局

【发文字号】 测管函[2010]2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为推动甲级测绘单位改革创新发展和依法诚信经营,根据国家测绘局甲级测绘单位负责人培训计划,定于7月上旬举办2010年第二期甲级测绘单位负责人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地理信息产业发展专题报告; (二)测绘法律法规、测绘资质管理、测绘资质复审换证、测绘成果保密等政策解读; (三)现代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国内外测绘科技和新技术发展及应用等专题辅导; (四)开展学习交流与座谈讨论。 二、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甲级测绘单位负责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 7月6日至8日,5日报到。 培训地点:烟台市财会培训中心(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海韵路12号)。 四、有关要求 (一)每位参训代表交纳培训费1400元(含教材费)。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本次培训班由国家测绘局和武汉大学共同主办,委托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承办。 (三)培训班根据参训人员,为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请参训人员准备近期免冠照片1张,并将省份及姓名写在照片背面,报到时一并交会务组。 (四)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于7月1日前,将本省参训人员名单汇总后,统一填写会议回执(见附件2)分别传真至国家测绘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行业管理处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测绘行业管理处。 联系人及电话: 法规与行业管理司行业管理处: 李媛媛 010-63882216 费 丹 010-63882213 63882217(传真)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测绘行业管理处: 高 红 0531-88583549(传真) 13616415730 烟台财会培训中心: 宋有明 13863822517 附件1:2010年第二期甲级测绘单位负责人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附件2:参加培训人员报名回执 国家测绘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 二O一O年六月二日 附件1: 2010年第二期甲级测绘单位负责人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所在地区 甲级测绘单位参训人数 北京市 16 天津市 5 河北省 10 山西省 3 内蒙古自治区 6 辽宁省 9 黑龙江省 10 上海市 5 江苏省 10 浙江省 9 安徽省 6 福建省 4 江西省 4 山东省 7 广东省 11 重庆市 2 四川省 10 贵州省 4 云南省 7 西藏自治区 1 甘肃省 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3 总计 145 附件2: 参加培训人员报名回执 单位(盖章): 姓名 性别 民族 工作单位及职务 移动电话 到达车次、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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