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抚顺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的决定业经2010年4月19日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市长 王阳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抚顺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的决定
因《辽宁省封山禁牧规定》颁布,经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抚顺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2007年 12月19日市政府第132号令)。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抚顺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的决定业经2010年4月19日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