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刘亦工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新保发〔2010〕106号)收悉。经审查,刘亦工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及其适用通知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合规负责人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六月五日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刘亦工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新保发〔2010〕106号)收悉。经审查,刘亦工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及其适用通知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合规负责人任职资格。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