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黄河医院改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9]557号)和《关于请批准黄河医院改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10]171号)收悉。经研究,现将黄河医院改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普通病房176张床,床位费收费标准22.5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设置陪护床(椅),按照患者自愿的原则收取陪床费,收费标准10元/床·日。 上述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O一O年六月十二日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黄河医院改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9]557号)和《关于请批准黄河医院改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10]171号)收悉。经研究,现将黄河医院改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普通病房176张床,床位费收费标准22.5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设置陪护床(椅),按照患者自愿的原则收取陪床费,收费标准10元/床·日。 上述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