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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评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遵义市政府

【发文字号】 遵府办发[2010]15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现将《遵义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评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
遵义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评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成果,确保以扎实的工作成效和良好的城市面貌迎接全国爱卫会的复评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切实加强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努力提高城市公众生活质量和水平,实现人与环境协调发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扎实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和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文明和谐的生态环境、规范整洁的市容环境和功能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使公共卫生管理体系更加健全,食品安全更为保障,病媒生物防制达标,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群众健康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爱卫会的复评检查。 二、工作内容和责任单位 (一)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1.城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环境卫生 工作要求:严格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制度,定时清扫、保洁、洒水,垃圾日产日清,确保城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广场、河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环境卫生整洁卫生,无垃圾死角。果皮箱、垃圾箱、公厕、环卫机具等市政环卫设施完善洁净,垃圾封闭清运。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水率20%以上。 责任部门:市城管局、红花岗区政府、汇川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2.社区和单位卫生 工作要求:治理社区和单位卫生,确保社区和单位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无曝露垃圾,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 责任部门:市城管局、红花岗区政府、汇川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3.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 工作要求:治理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确保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符合卫生要求。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村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 责任部门:市城管局、红花岗区政府、汇川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4.窗口单位卫生 工作要求:加大对客车站和火车站等窗口单位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确保垃圾日产日清,果皮箱、垃圾箱、公厕等卫生设施完善洁净。 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遵义火车站 5.食品卫生 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报告体系及相关制度;严格控制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餐饮业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小饮食店符合卫生要求;畜禽定点屠宰,管理规范,确保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 责任部门:市食药监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红花岗区政府、汇川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二)市容市貌工作 1.市容市貌 工作要求:严格按照《遵义市中心城区整治规范占道经营工作方案》、《遵义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野广告”整治工作方案》、《遵义市中心城区洗车场点整治工作方案》、《遵义市中心城区拆除违法建筑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加大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力度,确保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涂写、乱设摊点、乱搭乱建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 责任部门:市城管局、红花岗区政府、汇川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2.烟草广告 工作要求:加强广告发布的审批和管理,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广告及烟草广告,不予审批。对已设置的烟草广告,督促设置单位进行清除,确保建成区内无烟草广告。 责任部门:市工商局 (三)建筑工地 工作要求:严格按照《遵义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及建筑垃圾运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整治,确保施工场地隔离护栏设置规范,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红花岗区政府、汇川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四)农贸市场 工作要求:治理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确保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严格控制活禽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责任部门:市工商局、红花岗区政府、汇川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五)园林绿化 工作要求:切实开展园林绿化建设、园林设施修复、绿地管护等工作,加强园林区域环境卫生工作,确保园林卫生达标,绿化设施完善洁净。 责任部门:市园林绿化局、红花岗区政府、汇川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六)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1.市政基础设施 工作要求:城市道路普遍硬化,无破损、坑洼现象,下水道无垃圾堵塞现象。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98%以上。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 责任部门:市城管局、红花岗区政府、汇川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2.垃圾、污水处理 工作要求:根据标准加强城区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确保运行正常,处理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50%以上。 责任部门:市城管局、市环保局 3.饮用水 工作要求:加强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确保自来水厂出水水质、管网和二次供水设施水质符合《城市公共水质标准》。 责任部门: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 4.市政公用设施 工作要求:组织对各类电信、邮政、电力、电视、交通护栏等公共设施进行维护维修,确保设施无破损残缺,美观洁净。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广电局、市邮政局、遵义供电局、市电信公司、红花岗区政府、汇川区政府 5.公交客运 工作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中心城区公交秩序整治工作,加大对争道抢行、超速行驶、赖站霸站、停靠不规范的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公交车站站牌建设,加强车容车貌管理。 责任部门:市城管局、市公安局、红花岗区政府、汇川区政府 (七)环境保护工作 工作要求:加强环境治理工作,全年API指数小于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7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以上,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0%以上,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60分贝。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红花岗区政府、汇川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我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工作于2010年6月10日起正式启动,到2010年12月31日告一段落,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6月11日至2010年6月30日) 主要工作: 1.召开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评检查工作动员大会,就迎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动员。 2.红花岗区人民政府、汇川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就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并结合创建标准拟定工作实施方案。 3.各责任部门及相关单位要采取多样化的宣传措施,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摸底排查阶段(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7月15日) 主要工作: 1.各责任部门及相关单位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查找存在问题。 2.各责任部门及相关单位根据摸底排查情况,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为开展集中治理工作奠定基础。 3.各责任部门及相关单位于2010年7月15日前将前期工作小结、工作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管局)。 第三阶段:集中治理阶段(2010年7月16日至2010年10月31日) 主要工作: 1.各责任部门及相关单位按照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开展集中治理和整治落实工作。 2.领导小组于2010年8、9、10月中旬,组织对各责任部门及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通报开展情况,推动工作开展。 第四阶段:完善制度机制阶段(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1月30日) 主要工作: 1.各责任部门及相关单位对照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开展自查,进行查缺补漏,确保在2010年11月30日前完成各项工作,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要求。 2.为巩固迎检工作成果,各责任部门及相关单位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爱国卫生工作的制度机制,实施长效管理。 3.各责任部门及相关单位于2010年11月30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和完善制度机制情况。 第五阶段:迎检准备阶段(2010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各责任部门及相关单位作好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做好迎接国家爱卫会正式复评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国家卫生城市是我市一张重要的城市名片,做好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复评检查,是我市当前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任务,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高度关注。因此,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有效地推进迎检各项工作。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遵义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评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另文下发)。 (二)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各责任部门及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结合本部门和本辖区的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齐心协力推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除本方案中涉及的责任部门和单位外,各级各部门都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根据部门和单位职责,顾全大局,服从安排,认真完成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相关工作。 (三)夯实基础,注重实效。红花岗区、汇川区、新蒲新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及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作用,充分发挥好基层的基础作用,尤其要加大对小街小巷、楼群院落、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力度,确保使整治工作取得让市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效果。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市属各新闻单位按照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评检查宣传方案,通过开辟专栏和组织专题等方式进行跟踪报道和系统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发动工作,使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到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工作中来,形成人人为创建出力、个个为名城争辉的良好局面。 (五)完善制度,长效管理。各责任部门及相关单位要结合整治工作,在总结提炼以往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从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强化队伍、资金保障等方面入手,建立起一整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日常监管,真正实现长效管理。 (六)加强督查,严格奖惩。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把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工作列为重要督查内容,由市监察局牵头进行专项督查,编发督查通报,完善督查档案,并以此为依据兑现考核奖惩。迎接复查工作结束后,将适时召开总结大会,对在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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