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关于《2009年纠风效能投诉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一日
2009年纠风效能投诉工作要点
(市监察局、市纠风办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2009年,全市纠风效能投诉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关于纠风效能投诉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和“两提高、两降低”(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降低公务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主题活动,着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在预防不正之风上下功夫,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着力加强服务型机关和服务效能型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建设,在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努力实现“服务效能大提速”;着力完善诉求机制建设,在打造阳光政务、畅通投诉和监督渠道、有效化解各类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上下功夫,为推进“六大联动、六大提升”战略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在服务发展上有新进展
(一)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和“创建服务型机关、促进企业发展”活动。把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帮扶企业、减轻企业负担作为纠风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服务效能大提速”为抓手,建设“服务效能型机关”和“服务效能型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切实增强服务发展的意识,重点解决作风不实、能力不强、效率不高、执行不力的问题,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切实加大企业减负工作力度。从清费减负、优化环境、整治“三乱”等方面入手,抓源头、抓治理、抓查处、抓长效机制建设,着力解决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涉企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以及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报等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确保中央和省市减轻企业负担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继续保持打击商业贿赂的高压态势,综合运用司法、行政和纪律等手段,重点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审批权、执法权和司法权在商业活动中索贿受贿的违法犯罪案件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顶风违纪违法案件。着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建立和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逐步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体系。重点领域及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业规范建设,促进行业自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遏制“潜规则”等腐败现象的产生和蔓延。
(四)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坚决纠正行业协会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指定服务,擅自制定应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以及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坐收坐支等问题;严肃查处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政策措施,引导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加强自律,督促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制定加强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健康发展。
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在服务民生上有新成效
(一)进一步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涉农乱收费综合治理,突出抓好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重点解决好土地承包、流转、征用过程中补偿不到位、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基层政府、部门擅自出台涉农收费政策,以及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问题,坚决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承受能力,搞形式主义,增加农民负担的行为。全面落实《浙江省预防和控制农民负担反弹工作规则》,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建立健全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督促有关部门健全监管措施,探索完善监管的体制机制,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的全过程质量监管。坚持预防为主和源头治理方针,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隐患;严格准入条件,加强行业管理;严格执法,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
(三)进一步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继续加大对公路“三乱”的明察暗访和查处力度。认真执行公路“三乱”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公路无“三乱”达标摘挂牌制度,严肃追究“三乱”案件有关人员责任。加大对治超站(点)、高速交警、路政、施救、拖车等涉路执法、服务部门的监督力度,坚决治理公路收费站、检查站的违规设置、任意延长收费期限等问题。抓好“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范围扩大到全市所有收费公路。继续加强与宁波电台“交通之声”的合作,办好“记者在线”栏目,为全市治理和巩固公路无“三乱”提供强有力的舆论监督。
(四)进一步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深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依法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的规定,坚决查处“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问题。加大对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坚决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教育经费,以及变相办班违规收费问题。逐步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问题。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年内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任务。切实加强和规范高校的办学和收费行为,加大对国际合作办学的监管力度,严禁以此为名乱收费。进一步巩固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成果。
(五)进一步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力度。积极推行药品集中采购新办法,切实加强药品采购监管。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充分发挥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机构的作用,促进药品(耗材)采购工作规范化管理。强化药品生产经营监管,加强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查。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和商业贿赂行为。进一步完善廉价药物使用制度,努力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推行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建立医德医风档案。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乱加价、乱收费和开单提成等行为。
(六)进一步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加强制度建设,落实监管责任,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实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确保基金安全。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内部管理,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广大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强化对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等行为。
三、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在服务基层上有新作为
(一)认真组织开展农业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全市农业系统开展以“服务农业惠农政策落实、服务农村公共事业建设、服务减轻农民负担防控体系落实”为载体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深入动员、强化措施、有效实施,确保对农业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取得实效。
(二)继续深入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民主评议和创建活动。以“服务效能大提速”为抓手,以“两提高、两降低”为目标,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强化执行力。继续在全市具有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的政府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共事业部门(企业)及所属的基层站、所、队和办事窗口单位中开展评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
(三)切实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工作。巩固政府部门评比达标表彰清理规范工作成果,对经上级批准保留的政府部门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配合组织、宣传和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对所属单位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着力解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
(四)继续办好“阳光热线”直播交流节目。把“阳光热线”节目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纠风专项治理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民生、服务基层,让人民满意”为主题,积极谋划节目内容,不断创新直播形式,努力提升热线影响力。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推出专题节目,重视解决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强化机关效能监察和查纠力度,在群众满意度上有新提高
(一)进一步强化机关效能监察工作。以“两提高、两降低”为主要内容,强化机关效能监察工作。深化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和许可事项,简化审批环节和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加强对全市行政审批职能归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建设,全面推广网上电子行政审批服务和行政监察平台网络系统,进一步拓宽电子监察的领域,重点加强对土地“招拍挂”、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重点领域的监管。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认真落实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情况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开展全市机关效能交叉检查。强化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法定程序和时限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依法维护企业经营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坚决抵制铺张浪费,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9〕11号)要求,削减压缩公务用车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出国(境)经费和一般性支出。
(二)进一步加大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督查力度。重视效能投诉网络建设,畅通投诉和监督渠道,适时开展专项投诉活动,着力解决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办事拖拉、作风飘浮,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和违反“四条禁令”等行为。认真落实投诉办理“回访”制度,建立健全重要疑难投诉督办联办等机制制度,进一步明确承办和协办单位的工作责任、工作进度和报结时限,提高效能投诉办理质量、时效和群众满意度。
(三)进一步加大纠风工作查纠力度。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部门责任。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坚持原则,一查到底,严格责任追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加大直接查处力度并予以公开曝光,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强大声势,进一步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要进一步巩固清理行政管理部门与驾校脱钩工作的成果,坚决纠正与民争利的行为。要进一步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四)健全完善基层纠风工作机构。要切实重视基层纠风工作机构建设,按照省政府、省纪委要求,县(市)区政府都要建立“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县(市)区纪委纠风室承担。纠风工作机构能单独设立的单独设立,确有困难不能单独设立的要进行内部整合,与有关室合署办公。要配好配强纠风工作专职干部,保障纠风工作经费,切实加强对纠风干部的培训和对基层纠风工作的指导力度,提高基层纠风工作水平。要及时总结经验,推出一批部门和基层纠风工作先进典型,促进全市纠风工作深入开展。